為鼓勵並穩定就業,本局推出「臺中市弱勢民眾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家庭安置補助計畫」,針對初期就業或參加公辦職業訓練之弱勢勞工(廣義軍公教人員【含退休人員】、政府短期公共就業服務方案等除外),提供家庭安置經費補助(托兒或托老補助),自102年5月1日起至102年12月1日受理申請,經費用完為止,每人最高可補助3萬6千元,詳情請上本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路徑:首頁/勞工福利/家庭安置補助)或洽詢(04)2228-9111轉35414、35415、3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