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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企業工會重啟團體協約簽訂儀式,為勞資和諧樹立典範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企業工會重啟團體協約簽訂儀式,為勞資和諧樹立典範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漢翔公司)與台中市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下稱漢翔企業工會)、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岡山廠企業工會(下稱岡山廠企業工會)於107年5月22日舉辦第二次團體協約簽約儀式,由漢翔公司廖董事長榮鑫、漢翔企業工會于理事長正道、岡山廠企業工會王理事長誌評代表簽字,另有該公司林總經理南助、處長以上主管、工會理監事等來賓共襄盛舉。經濟部吳科長學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皮主任秘書忠謀、中市府勞工局羅主任秘書群穆亦親臨見證,肯定漢翔公司與企業工會為促進勞資和諧的努力,市府並持續重視保障基層勞工的權益,支持工會團體永續發展,以共同建構勞資雙贏之勞動環境及條件。

     漢翔公司於103年8月21日改制為民營公司,即與漢翔企業工會、岡山廠企業工會簽訂第一次團體協約,為因應團體協約於107年8月20日屆滿,該公司與各企業工會歷經多次協商會議分別達成共識,於5月22日重新簽訂,協約內容許多條文相較第1次內容亦優於現行法令規定,諸如:(1)提供代扣會費等相關費用協助(2)開辦「員工持股信託」,公司提撥一定比例之獎勵金(3)開放勞方參加公司各項功能委員會,實踐勞方參與精神(4)公司對於員工之請假,工作環境及延長工時,均給予優於法令之給付(5)有關工會或職工福利委員會,公司均借調適當之專任人員辦理相關業務,並提供場所、設備及必要之公假時數(6)公司每年均定期舉辦員工健康檢查,並投保定額之意外險。漢翔公司將分別與企業工會、岡山廠企業工會、沙鹿廠企業工會依各廠區工作場所的需求特性簽訂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團體協約,不僅樹立了推動勞資良性互動的典範,更有助企業穩定發展,確保企業優勢,使每一位員工都能安心工作,與公司共創美好未來。

      勞工局黃局長荷婷表示,漢翔公司是臺灣航太產業之領導者亦是大臺中地區標竿企業之一,公司的各企業工會亦是勞工局的好夥伴,為協助漢翔公司與各企業工會勞資協商,勞工局持續提供相關法令釋疑及輔導。漢翔公司與各企業工會重啟團體協約簽訂,開創了勞資關係與員工權益的里程碑,奠定公司永續經營的基石,希望能帶動更多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創造企業、股東、員工三贏的良性循環

勞工局亦將於107年持續配合「勞動部獎勵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要點」,與勞動部組成團體協約輔導服務團隊,至各事業單位、工會入廠輔導,積極鼓勵事業單位與勞工團體進行團體協約協商,鼓勵勞工有機會能參與公司決策,以穩定勞資關係並強化事業單位與工會的永續發展,協助勞資雙方了解團體協約所須程序及效益,目前已有多家工會陸續於今年完成,將協助其向勞動部申請10-30萬不等之獎勵金。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宣導活動,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8-05-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