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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擴大勞資爭議調解據點,服務偏鄉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將自今年4月20日起,推動勞資爭議在地調解機制,以服務山、海、屯區及偏鄉地區勞工,該項新服務將於和平區公所、東勢區公所、大甲區公所、沙鹿區公所及太平區公所等5區實施,勞工局將於受理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後,指派臺中市政府調解人或該局委託協處勞資爭議調解中介團體指派調解人至申請人指定之區公所進行調解。

勞工局黃局長荷婷指出,近年來每年約受理3,000件勞資爭議調解案件,其中去年有200多件的民眾來自於交通較不方便的區域,民眾往返市府或市府委託協處勞資爭議中介團體與工作地間交通時間過長,極為不便。為便利民眾,減少勞資雙方舟車勞頓,自104年4月20日起,推動勞資爭議在地調解機制,利用區公所調解會議室就近召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以便利勞工朋友迅速弭平勞資爭議。

本市勞工朋友如有勞動法令之疑義,歡迎電洽本府勞工局,電話(04)22289111轉35200。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政令政策,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5-05-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