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前往應徵工作時,可先到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站,查看該公司是否有合法立案登記,如果未留公司名稱及地址之徵才廣告,應先求證,切勿冒然依電話告知地點前往面試。萬一遭遇徵才廣告不實情況,應蒐集人事時地物及徵才廣告等證據資料,例如徵才廣告內容、或簽訂之勞動契約、面試主管名片、特徵、職稱等相關資料,向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檢舉;但若涉及刑事詐欺或危及人身安全,也要記得立即向警察局報案處理,以保障自身權益。
勞工局特別提醒大家一些常見詐騙手法及常見可能蘊藏求職陷阱用語,請大家小心防範:
常見求職詐騙手法 | 徵才廣告可能常見蘊藏陷阱用語 |
1.求職時要求先購買產品或材料。 2.求職時要求先繳交報名費、工作保證金、訓練費或拍照費等。 3.求職時要求刷卡買產品衝業績的工作要求。 4.要求交出存摺正本、金融卡或到自動提款機操作薪資入帳。 5.要求提供信用卡授權碼。 6.要求申辦行動電話或辦理數個手機門號。 7.不斷要求更換地方面試。 8.要求簽署不合理的僱用契約。 9.連續數週或數月刊登徵人廣告。 |
1.條件不拘、待遇優渥、月入數十萬。 2.工作輕鬆、純內勤、免經驗、可借貸。 3.小費多、年輕貌美、身材姣好。 4.可先貸款、協助解決問題。 5.免經驗、可兼職、時間彈性。 6.無需甄試、立即上班。 7.職位名稱高階且人數多(如管理幹部、行政高專、業務經理等)。 8.公司名稱曖昧不明,僅留下地址、電話、聯絡人、郵政信箱或手機號碼。 9.徵求電視演員模特兒,薪水豐厚,不限外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