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處106年提供多元協助就業措施,歡迎洽詢申請!
為協助勞工尋職及順利度過就業初期階段,提供多元化就業協助措施,促進勞工順利展開職涯! 壹、職業適性診斷,協助您瞭解自身就業優勢與劣勢,規劃未來職涯歷程! 為協助市民朋友瞭解職涯方向,提供職業適性診斷測驗服務,協助瞭解自己的個性、優缺點與適合從事之職業類別,並分析自身人格特質,與欲從事行業須具備之職場性格有何「相同點」與「相異點」,另安排專業職涯諮商師依其個別測驗結果,長期性陪伴釐清生涯規劃,瞭解心理困境與阻礙,導引正確生涯態度,今年度更提供面試技巧諮詢服務,期透過多元就業協助措施,增強民眾求職信心,協助順利進入職場。 報名專線:請洽Career就業情報04-24527716分機13 林小姐 貳、全國首創!地方政府結合中央長照2.0的獎勵補助,今年首次開放在臺中市從事長照工作者申請! 為鼓勵青年穩定就業,改善青年失業狀況,累積職場發展實力,提升青年勞動參與率,提供青年穩定就業獎勵。 ㄧ、獎勵對象:設籍臺中市之29歲以下失業青年。 二、資格條件: (ㄧ)於失業期間至就業服務處所屬就業服務站台辦理求職登記並核發求職登記暨權益說明書文件,於該文件有效期間,就業於就業服務處所屬就業服務站台推介符合本局公告特定行業別名單之事業單位者。 (二)至本局大臺中人力資源網辦理求職登記,並同意登錄職涯工作卡後,就業於大臺中人力資源網所登載之長照事業單位,於本市從事長期照顧工作者。 三、獎勵金額: (ㄧ)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3個月後,申請第1次獎勵金10,000元,實際就業地點位於和平區者為12,000元。 (二)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6個月後,申請第2次獎勵金12,000元,實際就業地點位於和平區者為13,000元。 叁、弱勢勞工就業協助方案開跑囉! 為為協助設籍本市有工作能力及就業意願之弱勢勞工減除就業障礙、渡過生活危機,提供經濟補助,以達順利求職、穩定就業,特辦理本方案。 ㄧ、補助對象: (一)設籍臺中市之弱勢勞工。 (二)外國人與設籍臺中市民結婚且領有效居留證之弱勢勞工。 二、資格條件: (一)符合弱勢勞工身份:符合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非自願離職者、藥癮者、職業災害勞工、街友、新住民、弱勢青少年等具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者。 (二)符合有經濟困難者: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已接受機關補助之各補助項目總額仍不足以維持個人或家庭基本生計者。 2.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用標準1.75倍,且每人每年存款本金不得超過政府當年度低收入戶資格審查標準動產限額 1.75倍。 三、補助金額: (二)住宿補助費:每人補助一個月房租以6000元為原則。 (三)就業獎勵:勞工局就業服務窗口推介就業且已領取生活補助者,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三個月且月投保薪資達基本工資者,經評估仍有經濟需求,核發6000元,每人補助一次為限。(本項獎勵名額以20名為限,額滿後不再受理,其中5名優先保障原住民身分者,如當年度十月後保障名額仍有賸餘則開放予其他符合資格者。) 四、補助程序: 至就業服務處各就業服務窗口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就服處評估符合補助對象者,由該窗口請申請人提供相關文件並協助提出申請。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各就業服務站/台可提供免費的求職求才服務,上述方案歡迎民眾就近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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