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會議的基本精神在於鼓勵勞資間自願性的諮商與合作,藉以增進企業內勞資雙方的溝通,減少對立衝突並凝聚共識,共同改善就業環境,創造勞資互利雙贏的願景。
為輔導本市事業單位舉辦勞資會議,勞工局於今(112)年規劃辦理3場宣導會,第1場次勞資會議宣導會「如何合法成立與召開勞資會議說明會」訂於112年4月21日辦理,詳情如下:
時間:112年4月21日(星期五)09:00至12:10
地點:精密園區勞工服務中心4樓簡報室(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
報名:112年4月18日以前完成線上報名。
聯絡人:高先生,04-22289111分機35117。
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首頁/便民服務與其他/活動線上報名」網站報名 (網址:https://lbms2.taichung.gov.tw/new/NewAdvocacy),名額有限,請儘速報名。
如事業單位尚未舉辦勞資會議者,應儘速依法選派勞資雙方代表舉辦勞資會議,並於選派代表後15日內將名單報本局備查;遞補、補選、改派或調減時,亦同。相關業務流程、說明及表單可至勞工局網站首頁勞資會議專區下載,如有相關規定疑問請洽本局勞資關係科聯絡,(04)22289111分機3510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