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權益,並保障被照顧者對於所聘外籍家庭看護工休(請)假期間之照顧品質與安全,自112年1月1日起,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合作推動「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實施計畫」,經地方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含)至第8級並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者,於目前喘息服務外再提供短期照顧服務,每年合計可達52日,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活動快報處查詢。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家庭類雇主留意,如有相關喘息服務及短期照顧服務需求,可洽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進一步洽詢及提出申請,聯繫專線:(04)25152888分機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