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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為鼓勵並穩定就業,推出「臺中市弱勢民眾就業或職訓期間家庭安置補助計畫」(勞工托兒托老補助),經審核通過者,每人每月最高可獲得7,000元補助(父母托養最高7,000元,子女全日托最高5,000元,半日托、課後安親及短期補習最高3,000元),最長補助6個月,可幫助勞工朋友減輕經濟負擔,穩定工作。
申請資格如下:
(一)初期就業勞工:102年1月1日以後初次或再次就業,且在本市合法之事業單位工作,於提出申請之日仍在職且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3個月以上者。
(二)參加公辦職業訓練者:參加公辦全日制職業訓練,於104年12月以後結訓者。
(三)投保薪資24,000元(含)以下之自營作業者:104年1月1日以後在本市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持有相關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證明文件,且於主業所屬本市之職業工會投保勞工保險者。
(四)減少工時致工資減少之勞工:於本市合法之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3個月以上,經與所任職事業單位達成減少工資工時協議,且約定縮減後每月實領工資未達原領工資60%者。
並須符合以下條件(廣義軍公教人員、政府短期公共就業服務方案等除外):
1.設籍(或外國人與本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
准居留)於本市6個月以上者。
2.家有設籍同戶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之子女、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65歲以上領有重大傷病卡、中度以上失能之父母,委託有合格證照或證書之人員、立案機構之照顧事實(例如幼兒園、學校課後照顧、安親補習班、養護機構等)。
3.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新臺幣2萬2,897元,且薪資佔家庭總收入90%以上者。
4.未重複申請政府其他托育、托養補助。
符合補助條件的勞工可於即日起至105年12月2日提出申請,經費用罄提前截止;如欲瞭解本計畫更多資訊,請至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ct.asp?xItem=1266824
&ctNode=19023&mp=117010)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表格,或洽詢(04)2228-9111轉35409。
105年度弱勢勞工托兒托老補助,即日起受理申請!
- 市府分類: 生活資訊,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6-02-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