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請期間:
(一)臨櫃申請時間:105年1月8日(星期五)至105年1月22日(星期五)止(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星期六、星期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網路申請時間:105年1月8日(星期五)0時起至105年1月22日(星期五)2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郵遞申請時間:105年1月8日(星期五)至105年1月22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書表索取:
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詳細地點請查土地銀行入口網站http://www.landbank.com.tw )、亦可至土地銀行入口網站(http://www.landbank.com.tw )或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bli.gov.tw )下載。
三、申請資格:
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貸款。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保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一)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二)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即105年1月22日止)。
(三)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
(四)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四、申請方式:
請由下列三種申請方式擇一辦理。
(一)臨櫃申請:被保險人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相關文件(參照第五點檢附文件),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但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應提出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與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正本驗後發還)委託親屬辦理,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相關文件(參照第五點檢附文件),由被保險人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二)網路申請:被保險人應於受理申請期間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http://www.landbank.com.tw )/105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依序填妥申請資料並列印申請書,網路申請受理後即以Email回傳受理成功訊息,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相關文件(參照第五點檢附文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三)郵遞申請:被保險人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相關文件(參照第五點檢附文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詳細資訊可參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http://www.bli.gov.tw/sub.aspx?a=2rFZqokwciY%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