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事業單位如符合下列補助資格,即日起至104年5月31日止,檢附相關資料即可向市府勞工局提出申請,初審合格將送勞動部申請補助:
一、 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含初次設置或增購設備),最高可獲2萬元之補助。
二、 事業單位新興建完成托兒設施並登記立案者:最高可獲200萬元之補助;另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每年最高50萬元。
三、 事業單位與幼兒園簽約並提供員工托兒津貼,最高可獲30萬元之補助。
除勞動部的補助外,本府勞工局針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之事業單位,再發給最高6萬元獎勵金。凡符合資格者,自即日起至104年10月30日(或經費用罄) 止,檢附相關資料即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如欲瞭解更多托兒服務資訊,可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www.labor.taichung.gov.tw)-獎補助及協助-企業協助方案-托兒服務專區」獎補助資訊項下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表格,或撥打(04)2228-9111轉35410黃小姐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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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辦理員工托兒措施,政府助一把
- 市府分類: 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5-03-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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