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兒、托老加碼補助 弱勢民眾就業更安心
本計畫預計可幫助上百個家庭主要經濟負擔者妥善安頓家中老小,無後顧之憂,申請者須符合下述四種條件,即可向本局申請子女托育或父母托養補助,托育部分最高可獲得3萬元補助,托養部分最高補助4萬2,000元:
1.設籍於本市6個月以上(或外國人與本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
2.101年1月1日以後初次或再就業,在同一企業任職滿1個月以上;或參加公辦職業訓練,並於102年12月以後結訓者。
3.家有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之子女需托育、或父母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65歲以上領有重大傷病卡,且委託有合格證照或證書之保母、照顧服務員或立案機構照顧事實。
4.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新臺幣2萬3,720元,薪資占家庭總收入90%(含)以上者。
賴淑惠局長表示,本計畫於102年度已協助約百名職場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本計畫自即日起至103年12月5日受理申請(或經費用罄時,提前截止),請有需要的勞工朋友儘速提出,經費用完為止;如欲瞭解本計畫更多資訊,請上本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相關表格,或撥打(04)2228-9111轉35409、35418洽詢。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4-04-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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