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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中關於生理假之規定為何?申請時,是否應提出證明文件?

性別工作平等法中關於生理假之規定為何?申請時,是否應提出證明文件?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且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受僱者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此外,女性受僱者請生理假時,雇主是不得要求受僱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政令政策,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8-09-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