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080618 新聞稿-青年畢業夯-求職攻略報恁知 :
每年7、8月是打工旺季,大多數的青年學子利用漫長暑假賺取零用錢,但初入職場的學生,常常陷入求職陷阱中。
根據勞動部統計,求職者最常申訴雇主者為求才內容與實際不符及收取保證金,也就是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規範,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及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所謂不實廣告指廣告內容與客觀事實不完全相符,縱使一部分不符亦構成不實廣告,另外所謂不實之揭示,指雇主於招募求才或僱用員工工作時,以不符實際之資料或訊息對外加以刊載(豋)或揭示要約,使求職者或受僱者誤信或承諾,而個人財物包含身分證、存摺、印章、提款卡等等。
勞工局特別提醒一些常見詐騙手法及常見可能蘊藏求職陷阱用語,請小心防範:
1、求職時要求先購買產品或材料費。
2、求職時要求先繳交報名費、工作保證金、訓練費或拍照費等。
3、求職時要求刷卡買產品衝業績的工作要求。
4、連續數週或數月刊登徵人廣告。
5、提供待遇豐厚、工作輕鬆、純內勤、免經驗、可借貸。
6、要求交出金融卡或到自動提款機辦理薪資入帳。
7、要求申辦行動電話或辦理數個手機門號。
8、要求換地方面試。
9、要求簽署不合理的僱用契約。
10、要求提供信用卡授權碼。
最後求職務必謹記「7不3要」原則:不繳款、不辦卡、不購買、不飲用、證件不離身、不隨意簽約、不非法工作,及面試要陪同、要確定公司合法性、要存疑不合常理的情形,謹慎求職,安全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