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
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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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電子報轉型公告!!!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電子報自101年創立以來,陪伴本市勞工朋友一路走來已經超過了13年,非常感謝大家的支持。 為了提供更有效、即時的勞工相關訊息,請本刊訂戶持續關注本局官網、臉書(勞動in台中)或加入LINE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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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巡迴舉辦就業資源說明會 開發潛在勞動力回歸職場
鼓勵中高齡及高齡者、新住民、原住民、更生受保護人與二度就業婦女等族群提升求職意願,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今年規劃與臺中市在地里鄰、社區發展協會或社區關懷據點等民間團體合作辦理就業促進講座,講座內容包含各產業工作需具備之職場能力、基本勞動權益認知及防制就業歧視等概念,透過「在地化」及「廣設就業服務宣導據點」提供就業服務資源,讓求職朋友就近就可找到工作。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市長盧秀燕關心及重視中高齡及弱勢勞工就業狀況,為提升民眾就業動機及意願,透過就業促進講座專業講師指導職涯方向、職場經驗分享及勞動基準法案例說明等,加強中高齡、銀髮人才及高齡者求職信心,並開發潛在勞動力回歸職場。去年吸引1,000人參加,並鼓勵超過300人重新回到就業市場。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表示,為協助市民朋友順利就業及企業找到人才,市府運用「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婦女再就業計畫」、「缺工就業獎勵」、「僱用獎助」、「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獎勵青年就業計畫」等方案,並持續透過「樂齡就業五告讚」服務方案,如企業輔導團、職場體驗暨跨域培力課程、中高齡人力資源平台、專案徵才及就業獎勵金、職務再設計補助工作輔具五大服務措施,協助中高齡與二度就業婦女等族群更瞭解可運用的就業資源並強化就業力! 現居於西屯區福聯里的56歲陳小姐表示,就業促進講座課程內容豐富、講師解說生動活潑,除瞭解應徵工作的方向與技巧外,更明確知道最新中高齡者就業服務資訊、職缺及各項方案與補助金,讓民眾對再求職或再就業的發展更具信心,感謝勞工局辦理講座,獲益良多。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補充,市府也持續開設各類職場實地體驗活動如農事服務、飲料製造等相關課程供選擇參加,歡迎求職朋友於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就業服務一鍵catch 報名網」( https://gov.tw/9Nf )查詢或電洽0978-674966林先生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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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籲勿指派移工從事許可外工作或非法聘僱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市民留意,請勿指派移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也不要讓別人申請的移工、身分不明的外國人工作或「順手幫忙」,以免觸法受罰。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外籍家庭看護工依法只能從事照顧被看護人及被看護人相關的生活照料、清潔工作,不得從事與被看護人無關的打掃、照顧孩童,至店面或公司協助經營等許可以外工作。實務上,常見雇主將移工「出借」給親戚、朋友幫忙打掃房舍或趕訂單等,若經查獲屬實,不論移工是否「自願」或於「閒暇時間」主動幫忙,都涉有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經查獲依法可處雇主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而「借用」移工的親戚、朋友也可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多加留意。 林局長指出,民眾如有聘僱外籍移工需求,應向勞動部申請獲准後始可聘僱,提醒市民於聘僱勞工前記得查驗身分,現行法令並未允許合法移工在外打工;聘僱新住民與外籍學生,也需特別留意相關證件的正確性及學生工作許可效期,以保證自身權益。 勞工局同時呼籲市民及移工留意,外出旅遊或返鄉探親,切勿攜帶或購買肉類製品回臺,也要提醒國外親友切勿郵寄肉類製品,以防範非洲豬瘟等海外惡性動物傳染病傳入,保障國內畜禽生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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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再升級! 中市3就服站全面受理「移工轉換」、「雇主承接」
臺中市政府為促進求職民眾與在地企業的就業媒合,積極拓展就業服務據點,自111年12月26日起臺中市就業服務據點已擴增為27個;為提供更便捷的服務效能,今年1月1日起市府所轄的臺中、豐原、沙鹿就業服務站全面開放辦理「移工轉換雇主」及「雇主承接移工」業務,並提供線上叫號系統與顯示受理案件的進度,提供更便民的服務!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市長盧秀燕上任後,帶領市府團隊積極提升就業服務品質及量能,去年度辦理超過700場次徵才活動,協助市民及在地企業媒合就業;勞工局也積極強化移工轉換雇主媒合服務,形塑臺中市3個就業服務站辦理移工業務友善環境、建置標準作業流程,有效率地提供雇主及移工妥善的媒合機制,強化勞資關係穩定。 林局長補充,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數據,臺中就業服務站去年受理移工承轉業務申請案件超過7,230件,為全國案件量最多、最繁重的就業服務站。為提供在地化、精緻化服務,同時節省民眾及企業洽公時間,臺中市豐原、沙鹿就業服務站今年1月1日起全面受理移工轉換雇主、雇主承接移工業務,讓雇主可就近至就業服務站申請,同時也藉分流分工模式,節省等候時間;勞工局更輔以資訊化系統,建置線上叫號系統,顯示辦理進度及等候人數機制,讓民眾及雇主可即時掌握狀況,以提升服務品質。 從事製造業的雇主王先生指出,透過勞工局就業服務處的網站,可查詢目前洽辦號碼及等待人數,即可利用時間至其他機關洽辦業務,不必在現場等候多時,這項服務非常便民!雇主委託的仲介公司阮小姐也回饋,臺中市3個就業服務站全面開放辦理移工轉換及雇主承接業務,讓雇主可就近到轄區內就業服務站申辦相關業務,再也不用耗費交通時間,也不受僅能到臺中就業服務站申請的限制,此舉大幅紓解申辦人潮,感謝市府的貼心服務。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說明,今年1月1日起,豐原、沙鹿就業服務站雖新增辦理移工轉換雇主及雇主承接移工業務,仍提醒事業單位及委託的仲介公司,應至事業單位登記所在地的就業服務站辦理。相關服務資訊可洽臺中市3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https://gov.tw/QkA)詢問,也可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https://gov.tw/2MU)查詢,或電洽04-22289111分機361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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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照通過率高於全國 中市勞工局辦技能證照訓練輔導勞工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每年辦理技能證照訓練,輔導勞工取得專業證照成績斐然,去年各班考取證照比率都高於全國平均通過率,有效提升勞工職場競爭力,今年陸續開辦的室內配線乙級及自來水管配管丙級等11班次,可提供260人次參訓,同時為落實職場平權目標,消除職業性別隔離,鼓勵學習非傳統領域之職場技能,各班次提供男性(女性)保障名額等措施,目前陸續受理報名,歡迎在職勞工踴躍參訓。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為輔導在職勞工成為各產業的專業人才,市府每年依就業市場所需辦理各職類技能認證訓練班,以協助勞工取得專業證照及在職場上展現其專業能力,去年考照班實際參訓人數263人,報考人數244人,協助196人取得專業證照,通過率80%,其中自來水管配管丙級通過率100%、固定式起重機操作單一級證照、室內裝修乙級及寵物美容丙級等班通過率都達95%以上,另為落實聯合國SDGS17項核心目標,市府今年度持續辦理有就業市場需求的太陽光電設置乙級等技能證照班。 勞工局表示,技能認證訓練每班參訓人數15人至30人,訓練時數介於38小時至120小時之間,上課時間多安排在夜間或假日,設籍臺中市的一般在職勞工,只需負擔2成學費,約1,040到4,780元,具備中高齡、原住民、新住民、生活扶助戶、身心障礙者、家暴或性侵害被害人等特定對象身分,則可免費參訓。 去年參訓學員小林任職於工程行,為提升自我專業技術及熟練操作實務經驗,參加自來水管配管丙級證照班,訓後如願考取自來水管丙級技能檢定證照。小林也表示,感謝勞工局辦理的技能認證訓練班,讓自己能利用工作之餘,參加進修,精進技術,更加掌握核心技術,規劃未來結合所學,往水電等居家修繕更多元的方向發展,除了會做,還要「做得更好、更快」。 勞工局說明,歡迎設籍臺中市的在職勞工把握充電機會參加訓練提升競爭力,查詢今年度短期職業訓練暨技能認證訓練相關課程資訊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頁(勞工服務 > 就/創業與訓練 > 職業訓練 > 短期職業訓練)查詢,或電洽勞工局承辦人:04-22289111分機35616曾小姐。
職涯充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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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好康
勞工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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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勞工局力推「婦女再就業計畫」階段性獎勵方案助婦女重返職場
雙管齊下協助婦女重返職場,臺中市政府積極打造友善職場環境,並與勞動部合作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提供階段性獎勵方案,不僅提供婦女自主訓練獎勵金、推介再就業獎勵金各最高3萬元,也鼓勵雇主僱用重返職場婦女獎勵金最高3萬6千元,市府勞工局並積極舉辦徵才活動、相關職業訓練課程等,以吸引及協助潛在婦女勞動力重返職場。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市長盧秀燕是六都唯一女性市長,推動性別平等政策與提升婦女權益,一直是市府重視的議題。隨「女力崛起」性別平權意識抬頭,盧市長上任後,不但積極推動「幸福宜居城」政策,打造育兒友善環境,並設置平價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與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更致力於推動形塑友善職場、彈性工時制度、積極開發非典型部分工時職缺,多方開發及提升潛在女性勞動力回歸職場的意願。 林局長補充說明,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統計指出,臺中市非勞動力未參與勞動原因中「料理家務」女性人數約27萬7千人,佔非勞動力比例近3成。許多婦女在兼顧家庭與經濟的狀況下,與日俱增的是需要更多元就業型態或彈性工時工作,勞工局除積極辦理徵才活動,加強開發部分工時職缺外,並針對離開職場的族群,開辦相關職業訓練課程,以精進其職業技能;另為鼓勵及促進婦女再就業,也和勞動部合作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指出,「婦女再就業計畫」提供階段性獎勵方案,針對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的婦女,除鼓勵其更新及精進原有技能,推動自主訓練獎勵,最高可領3萬元;另若經臺中市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符合申請資格從事全時工作連續滿90天,提供3萬元再就業獎勵金。此外,為鼓勵雇主提供工時調整工作或部分工時工作,並僱用重返職場的婦女,也提供「工時調整獎勵」,每一職缺每月發給3千元獎勵,最長12個月。 求職者陳小姐分享,她因為生小孩暫時離開職場,目前小孩已經上學,她也開始找工作,很開心有婦女再就業計畫,能回到職場從事文書處理工作,只要再穩定就業1個多月的時間,就可以領到3萬元的獎勵金,對於重新投入職場的婦女,是相當大的幫助及鼓舞!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補充,勞工局現在每月會針對不同主題或依地區性辦理徵才活動,提供在地且多元化的工作機會,相關活動訊息歡迎民眾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熱門活動(https://gov.tw/tGi)查詢;「婦女再就業計畫」相關資訊可至婦女專區(https://gov.tw/aA1)查詢,或逕洽臺中市27個就業服務據點(https://gov.tw/Q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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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有勞大,職場沒在怕!勞工大學百門課程即日起開放報名!
臺中市勞工大學113年逾百門課程與超過20場專題講座自即日起於勞工大學網站開放報名,凡設籍、工作地在臺中市的勞工朋友均可至「臺中市勞工大學」網站報名,一起搭上提升職場競爭力的競速列車! 勞工大學課程類別包括產業發展與技術提升、數位資訊應用、管理、勞動權益保障及產業/職場專業語言,今年因應淨零排放之全球共識,新增「永續淨零」課程類別,勞工朋友可依自身職能需求選擇進修課程,且學費每小時只要50元,其中勞動權益保障課程更是全額免費!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勞工大學持續開辦過去廣受好評的SolidWorks、AutoCAD、Illustrator、Python等初階及進階的數位資訊課程,今年更結合時下最夯議題-AI人工智慧,開設多門結合ChatGPT職場應用相關課程;另外像是office文書處理、會計、職場英日語、職場形象美學、勞動法令等課程,提供勞工朋友強化職場競爭力多元豐富的選擇。 112年度勞工大學課程及專題講座,學員反應良好,受惠民眾達4,010人,參與數位資訊應用課程人數占35.8%,產業發展與技術提升課程占31%;參訓年齡以25-44歲者最多,約占50.1%,其次為45-64歲者,約占44.6%。參訓學員以來自製造業及服務業為大宗,與本市產業結構相符,其中有九成以上對於勞工大學規劃的課程內容感到確切符合實際需求,亦滿意整體課程規劃,顯見臺中市勞工大學可滿足不同產業領域職能及年齡層之需求,是勞工朋友進修的最佳管道。 勞工局表示,勞工大學課程為了讓更多本市勞工朋友能夠就近選修與便利上課,課程多半開設於平日晚間和假日,開課地點含括本市山海屯各區,若符合特定資格之勞工,如中高齡、中低收入戶、新住民、獨力負擔家計者等,還可享弱勢勞工補助,學費全免! 臺中有勞大,職場沒在怕!歡迎本市勞工朋友善用勞工大學各項資源,讓勞工大學做您提升職場競爭力的靠山!更多勞工大學課程、講座及報名資訊可至官方網站查詢(https://laborlearn.taichung.gov.tw/index.php)
政策指南
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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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員工無憂專線,提供隱密的抒發管道
生活上的大小壓力都會影響工作情緒,進而導致工作無法專心、生產力下降,勞工局「推動企業與勞工心理照護促進方案」為勞工分憂解勞,採隱密性的電話諮詢方式提供服務,歡迎有需求之勞工朋友撥打!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首創「0800-666-160免付費員工無憂專線」,提供婚姻、親子教養、父母照顧、職場困擾等專業諮詢,協助勞工朋友紓緩心理壓力,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至晚上8:00(國定假日除外),只要是臺中市民有任何造成心理上之困擾或壓力均可撥打,無資格條件限制。 另考量多數人面對自身負向情緒,較不習慣主動向外求助,往往自己吸收負向能量,導致心理健康情緒日益下滑,因此,員工無憂專線以具隱私性之電話諮詢方式提供服務,不會將來電者的資訊透漏給公司或第三人,勞工朋友可安心運用。 除了專業電話諮詢外,亦提供20家企業依員工需求免費辦理心理健康客製化講座課程,講座主題可包含壓力管理與調適、情緒紓壓、人際溝通、自殺防治、職場與生活平衡、職場溝通等心理健康相關議題,有需求之企業亦可撥打「0800-666-160」專線,並說明欲申請辦理客製化講座,即有專人與您洽談講座細節,並輔導企業辦理員工心理健康講座,以促進企業具備更多員工照顧之知能與實際作為,降低臺中市勞工生活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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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之《性別平等工作法》 將更加完善保障性騷擾被害人之權益
《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12年8月16日經總統修正公布,自112年8月18日起修正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本次修法因範圍較大,部分條文自公布日施行,其餘條文則自今(113)年3月8日施行。 本次修法,自112年8月18日生效之規定包括: 1.修正本法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 2.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之適用範圍。 3.利用權勢為性騷擾者加重懲罰性賠償責任。 4.地方主管機關提供性騷擾申訴人法律諮詢或扶助及本法性騷擾事件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有關被害人資訊保密及相關處罰規定。 自今(113)年3月8日生效之規定包括: 本法性騷擾管轄範圍。 就雇主「因接獲申訴」或「非因接獲申訴」而知悉性騷擾後應有之「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僱用受僱者10人以上未達30人之雇主應訂定性騷擾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 雇主接獲申訴及調查認定屬性騷擾之案件應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被申訴人及機關首長涉案調查處理及停職機制。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之範圍、處理程序、調查方式、必要處置及不服處分之救濟程序。 性騷擾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之罰則及裁處權時效等相關規定。 本次修正條文範圍較大,兼有授權法規須訂定,為使雇主及受僱者瞭解本次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中職場性騷擾防治相關規定,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將持續透過辦理宣導會、網站、臉書及摺頁等多元管道宣導,加強事業單位及大眾對法令的認知。 面對職場性騷擾事件,必須重視且確實做到立即有效的改善措施,並且以預防的角度,積極建立免受性騷擾之友善職場環境,讓每一個受僱者都能有安心、安全的工作環境。而勞資雙方如有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問題,可電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台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新市政服務中心)服務櫃台諮詢,將竭誠為您服務。
勞動短評
勞動短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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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移工語言能力,勞工局持續開辦113年移工中文班
勞動部日前公布112年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產業意見及家庭意見雇主面臨最大困擾均為「語言不通」。為提升移工語文能力,進而增進在臺工作適應力,勞工局113年持續開辦移工中文班,歡迎移工踴躍報名參加,同時也呼籲雇主鼓勵移工參與課程,讓移工可以儘速融入我國工作生活。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勞工局已連續7年開辦免費中文課程,在臺工作的移工因語言的隔閡,常有溝通不良之情形,雇主也常因此產生相處上困擾。因此,雇主讓所聘僱之移工於每週工作之餘利用假日學習中文,不僅可讓移工更快融入我國工作生活,也能解決溝通困擾。而課程以貼近生活化的主題並搭配對話演練等活潑及生動化的教學方式,讓移工能用中文進行簡單對話,避免因語言隔閡造成誤會,讓移工工作更加穩定,促進勞資關係和諧,也讓移工工作、生活、旅遊更加便利。 113年2月17日起,勞工局開辦第一梯次印尼中文班,開辦2班,皆採視訊教學,其中考量印尼籍移工工作中被看護者常有台語溝通需求,更開辦1班台語課程,過去參與的移工也表示學習台語可以有效增進跟長輩的溝通,讓工作更加順利,而且老師將實務融入課程的教學方式,讓課程更加生活化與實用。相關課程及報名資訊可電洽04-22255641林先生或勞工局外勞事務科04-22289111分機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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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勞工局提供媒合服務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如有未足額進用情形,每月應繳納差額補助費(為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又同法第96條第2款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無正當理由」違反第38條第2項規定,由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對於「無正當理由」核釋之內容如下,於112年5月1日開始生效: 一、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第1項或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禁止身心障礙歧視之規定,經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裁罰者。 二、有不實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情形,經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查證屬實,於重新計算後,未達法定應進用人數者。 三、於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期間內,有新增僱用其他非身心障礙者之情形,經查證屬實。但如雇主已辦理招募員工,於招募期間內未有身心障礙者應徵,或已善盡調整職務內容及工作環境等責任,身心障礙者仍無法勝任,以上兩種情形不在此限。 四、未自行規劃開立身心障礙者職缺或未有推動改善身心障礙者進用計畫,且拒絕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協助公開招募、提供職務分析、調整招募條件、職務內容或工作環境相關措施者。 由於新核示之解釋令將作為違反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執法參據,呼籲有僱用身心障礙者需求之雇主,可透過本局進行就業媒合服務,由專人與公司討論人力資源運用,有效招募身障人才,如有相關需求可洽本局福利促進科04-22289111#35400。
勞動焦點
勞動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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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勞工安心過好年 中市府加強春安勞動檢查
臺中市政府配合勞動部於1月15日啟動為期41天的「113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持續加強歲末與春安期間的宣導、檢查、輔導措施,鎖定石化和化學工廠、電廠和鋼鐵廠、營造工地、交通運輸、大型量販等業者,督促事業單位重視職業安全、落實自主管理、加強防災作為,讓勞工朋友安心過好年。 勞工局長林淑媛呼籲,事業單位使勞工從事高風險作業,應遵守作業規定,務必做好各項安全設施,並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切勿因趕工而便宜行事,導致作業安全疏失而產生危險,也勿因個別產業旺季增加工時,產生過勞風險。提醒雇主不可心存僥倖,確保勞工的生命安全及注重勞工健康,才有利企業永續經營、共創勞資雙贏;如未依規定辦理致發生重大職業災害,將予以嚴處並依法究責。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指出,為加強春節期間勞工工作安全,勞檢處對各行業展開全面性檢查,檢查對象包括營造工地、高風險製造工廠、夜間工作作業場所、運輸物流業、保全及批發零售業等。截至1月底,已實施檢查348家事業單位(含工地),其中停工4場次、罰鍰12場次、罰鍰金額計88萬元;另於春安期間,也陸續辦理3場次職業安全衛生宣導會,邀請事業單位共同參與,帶動臺中市各事業單位重視職安議題,提供勞工朋友安全友善的工作環境,共同為職場零災害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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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弱勢求職者就業 中市府強化社會安全網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為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結合司法、警政、衛政、社政及民間單位等資源,強化社會安全網絡,幫助弱勢求職民眾順利找到工作,去年已協助二度就業婦女、中高齡及中低收入者等特定對象就業達10萬餘人次。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市長盧秀燕非常關心及重視弱勢民眾就業狀況,由於長期待業或長期不穩定就業之弱勢求職者常伴有低自信、求職技巧不佳或職場適應不良之情況,勞工局就業服務處以專人一案到底的服務模式,透過專屬就業諮詢服務及運用就業資源,協助求職者提昇求職技能、排除就業障礙,並給予就業支持,使其順利進入職場並穩定就業。 56歲的阿芬姊具低收入戶身分,因先生早逝,是家中的主要經濟來源,幾年前因罹患癌症及憂鬱症而離開一般職場,改以從事家庭代工至今,因受疫情影響,家庭代工減少加上社福補助降低致整體收入無法平衡家中支出,因而前往豐原就業服務站尋求就業協助。經就業服務員面訪及評估其尋職規劃、能力、經濟困境及就業能力等綜合面向,連結履歷健檢資源,逐步完成個人履歷,並由專業導師陪同演練面試技巧,最後經就服員鼓勵參加市府友善中高齡徵才活動,找到超商賣場營業人員工作。阿芬姊因久未進入一般職場,一開始產生職場適應不良之情況,透過就業服務員在就業初期持續傾聽陪伴及提供心理支持,同時與雇主溝通協調,目前已穩定就業達3個月,阿芬姊對於工作也勝任愉快並充滿信心。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表示,除27處就業服務據點提供就業服務外,同時亦連結臺中市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提供駐點諮詢服務,並規劃辦理各類型強化求職者就業準備之就業促進活動,如適性講座、團體課程、職場體驗等等,相關活動資訊歡迎求職朋友可至就業服務一鍵Catch報名網查詢(網址:https://gov.tw/9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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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勞工局籲資遣員工要通報 協助就業保雙贏!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如遇員工不適任或營運虧損等情形,需資遣員工時,應依就業服務法在員工離職10日前,向勞工局辦理資遣通報,勞工局受理後,將由就業服務處針對需協助的就業者辦理求職登記、媒合適當職缺,或轉介職業訓練,協助被資遣員工短期內順利轉職再就業,避免勞工朋友落入失業困境而影響生計。 勞工局表示,常有公司來電詢問,員工表現不佳又不願配合改善,或生意不佳營收下滑、部門裁減致需減少人力時,該如何辦理資遣通報,才符合法令規定又兼顧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局長林淑媛說明,「資遣」是指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因歇業或轉讓、虧損或業務緊縮、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業務性質變更,勞工對於所擔任的工作確不能勝任,有減少勞工必要,或因天災、事變而不能繼續事業及改組或轉讓,未經留用而與員工終止勞動契約等行為。林局長呼籲,雇主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如符合上述事由,都須於勞動契約終止日10日前辦理資遣通報。 勞工局提醒雇主,員工在職的最後一日往前推算10日為「資遣通報最遲通報日」,並包含星期例假日,若最遲通報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則以該日的次日為最遲通報日。舉例來說,雇主預定讓員工任職至2月6日,通報的最後一日原為1月28日(星期日),因適逢假日,則以該日的次日即1月29日(星期一)為通報的最後一日,雇主應於1月29日前為此員工辦理資遣通報。 實務上,常有雇主以為員工任職沒幾天可以不用通報,但實際上除員工任職未滿10日,可於員工離職3日內(含離職當日)辦理通報外,其餘都須於員工離職10日前通報;通報期間(此10日內),員工仍需出勤提供勞務或依規定申請休假或謀職假,如離職日期因勞資雙方協商後而有所異動,仍可於通報後檢附相關文件辦理修正。 勞工局補充,為便利事業單位辦理通報,勞工局設有「線上資遣通報」系統,(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首頁/企業服務/資遣員工/資遣員工通報/線上資遣通報-登入)使用工商憑證即可登入辦理,若事業單位無工商憑證,也可下載使用資遣通報名冊空白表格,填妥後以書面掛號郵寄通報。更多相關資訊可電洽諮詢專線04-22289111分機35609;或至勞工局網站(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首頁/企業服務/資遣員工/資遣員工通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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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籌組工會參考手冊(企業工會篇)」籌組工會五步驟,讓勞工籌組工會立即上手
為強化勞工團結權,協助有意願籌組工會之勞工快速掌握籌組工會的流程及步驟,勞動部編訂「發起籌組工會參考手冊(企業工會篇)」,讓勞工第一次籌組工會就上手! 勞工在發起籌組工會階段可能因不諳法規,而於送件申請工會登記時,才發現程序有瑕疵或文件有疏漏,影響籌組工會時程。為縮短勞工摸索籌組工會期程,勞動部與有籌組實務經驗之工會團體共同合作編訂「發起籌組工會參考手冊(企業工會篇)」,內容包含勞工在發起籌組工會各階段之相關法令規定、注意事項及應備文件等。手冊中提供未有籌組經驗勞工清楚明確的【籌組五步驟】以及【工會籌組流程檢核表】,讓勞工得按步驟與檢核表正確迅速完成法定發起與籌組程序。 該手冊亦提供每一步驟可向政府申請之協助措施,例如籌備會或成立大會應備相關文件或章程撰擬等,可透過「勞動部輔導勞工籌組企業工會或產業工會補助要點」補助工會或人民團體,協助勞工進行籌備及辦理成立大會等相關事宜;或如順利成立企業工會後,可依「勞動部獎勵工會成立實施要點」向勞動部申請獎勵金,讓新工會甫成立不致於因為有財務上考量,造成工會開始運作之際的困難。 有意願籌組企業工會之勞工,可至勞動部官網(https://www.mol.gov.tw/首頁→業務專區→勞動關係→工會組織→如何籌組工會)下載「發起籌組工會參考手冊(企業工會篇)」手冊使用,或至本局網站(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首頁/工會服務/籌組工會/工會籌組相關表單下載)下載工會籌組登記之流程,以及所須相關表件,強化勞動權利意識,透過有效行使團結權,提升自己的勞動權益。如有籌組工會相關疑問,亦可致電本局(04-22289111#35100)洽詢,本局將依需求指派專人入場輔導及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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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勞資和諧典範 中市環保局與工會續簽團體協約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鼓勵事業單位與勞工團體進行團體協商,112年輔導多家事業單位與工會陸續完成簽約,112年12月27日再增加臺中市政府環保局與其工會續簽團體協約,在勞工局長張大春(時任)見證下,由環保局長陳宏益、環保局工會理事長李春霖代表勞資雙方續簽團體協約,延續好的勞動條件及福利制度。 勞工局指出,臺中市政府環保局工會成立於民國90年,現有會員約2300多人,為市府第一個成立工會的機關,歷年來在工會努力下,已為會員爭取多項福利,並於104年領先中部地區公部門,雙方完成團體協約的簽訂,因其簽訂內容優於現行法令,深受勞資雙方肯定,也獲得勞動部獎勵。今逢團體協約期限屆滿續約,勞資雙方代表歷經2次協商,很快就達成共識,並依規報請市府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可,過程相當順利。 此次協約內容除原有內容外,再增列3項優於現行勞動法令的協約內容,包含如於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災防假,及新增兒童節一天,配合環保政策出勤,加發一日工資,再另予補休一日的獎勵。其次,除工會幹部外,新增工會會員3人以內,出席各級總工會舉辦的會議及參加政府勞工主管機關舉辦的勞工教育訓練、會議,給予公假。第三點,新增工會為辦理會務需要,可由資方同意提供具有勞方會員資格2至4人職工,辦理會務工作的條款,展現臺中市政府環保局重視基層人員福利照顧與決心。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的勞動條件須符合勞動法令規定,但優於勞動法令的相關事項,可經由勞資協商約定。勞工如為爭取較優勞動條件,透過工會可集體向雇主進行團體協商,進而促進團結工會組織,凝聚會員向心力;另一方面雇主也可要求勞工工作產能增加、提升工作效率,透過協商過程,可避免勞工發動罷工或其他勞資爭議行為,展現企業形象,更有助穩定勞資關係。 另配合勞動部修正「勞動部獎勵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要點」,擴大「協助及輔導工會完成簽訂團體協約之工會或工會聯合組織」獎勵對象,勞工局將持續整合台中市工會及工會聯合組織各項資源,協助事業單位與勞工團體進行團體協約協商,讓勞資雙方了解團體協約所須程序及效益,鼓勵勞工有機會參與公司決策,強化事業單位與工會的永續發展,詳細實施要點請上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296/28314/28334/nodelist?mediaDL=true)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