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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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立事業單位勞動法令提醒 解決您勞資爭議常見觸法問題
臺中市勞動參與率邁向新高點,在市長招商引資下,諸多企業進駐臺中市,並為臺中市帶來更多元的就業機會,為能協助勞資和諧,提供事業單位設立後之相關勞動法令,維護勞資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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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攜手亞馬遜等企業 助青創電商發展
後疫情時代來臨,消費者購物模式多元且網路化,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首推「臺中市青創電商輔導平台」,串聯靜宜大學及國際電商亞馬遜Amazon等創業資源,於3月28日在329青年節前夕正式啟動,將提供中市青創團隊電商諮詢、培訓課程及專案輔導,提升創業青年數位化實力。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市府相當重視青年的想法,也鼓勵青年踴躍發揮創意;自盧市長上任以來,一直以「建構友善青年就、創業環境」為目標,提供青年一站式就、創業服務,希望讓許多青年在臺中落地生根。 此外,勞工局為加強培力中市創業青年發展電商行銷,與靜宜大學合作並結合經發局跨境體驗示範基地,推動該輔導平台,培養青年具備相關基礎知能,並協助拓展銷售管道;另靜宜大學也積極媒合各界資源,此次促成亞馬遜公司在跨境體驗示範基地設立聯合跨境電商中心,盼藉由公、私部門協力與產、官、學資源垂直整合的共構輔導,全面提升中市創業青年電商能力,逐步將臺中打造為國際化數位之都。 勞工局說明,該輔導平台提供中市的初創青年、青創團隊、中小企業等一對一專業顧問輔導,並辦理10場次系列課程,針對各種類型的創業青年,循序漸進培訓數位化電商能力;另遴選10組具有相關領域發展潛力的青創團隊,專案提供至少16小時實戰指導課程及10次一對一個案診斷,並協助上架電商平台或優化自架網站;勞工局鼓勵有電商發展與數位轉型需求的青創團隊,多加利用該平台的輔導資源,將有助發展創業新契機。 更多「臺中市青創電商輔導平台」相關資訊,請洽服務諮詢專線(04)2225-2137(姚先生),或至臺中市青年一站式創業入口網(https://www.tcdream.taichung.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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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多管齊下就業措施 助逾百位弱勢求職者成功就業
臺中市長盧秀燕重視市民就業議題,市府已於山海城屯區設置27處就業服務據點,提供一案到底就業服務,更多管齊下提升求職競爭力及就業成功率。為進一步協助低收入戶、戒癮完成而有就業需求的藥癮者、更生人、弱勢青年、街友等經濟弱勢民眾就業,勞工局開辦各項專案就業促進計畫,並辦理「弱勢勞工就業協助計畫」,提供生活補助及就業獎勵金,去年成功協助超過168位求職者就業。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為協助弱勢勞工就業,勞工局多管齊下,由專人提供一對一就業諮詢、推介就業、陪同面試與就業後追蹤服務,並依個案需求舉辦各種就業準備研習課程、成長團體、職場體驗活動、就業技能培力課程等,提升求職競爭力及就業成功率,另透過弱勢勞工就業協助計畫提供就業獎勵金,鼓勵弱勢勞工積極求職穩定就業,凡經評估符合資格並推介就業,工作三個月最高可領1萬2,000元就業獎勵金。 勞工局指出,今年23歲的陳先生,去年大學畢業因遭遇疫情及身體不佳,致求職不易,經參加勞工局與區公所合作辦理的就業準備課程後,了解撰寫履歷表及面試的技巧,就服員考量陳先生求職期間面臨生活困頓,協助申請勞工局「弱勢勞工就業協助計畫」的生活補助6,000元,並順利推介媒合包裝員工作。 對此,陳先生表示,很感謝勞工局提供相關津貼及專業就服員協助,讓他順利找到工作,穩定工作1個月領取就業獎勵金3,000元,穩定工作3個月可再領就業獎勵金9,000元,提升他穩定就業的信心。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說明,弱勢民眾因家庭照顧、欠缺自信、技能不足等問題,致就業不穩定或生活困頓,因此針對特定就業弱勢民眾,由專人以密集式陪伴與個別化的服務模式,有就業阻礙與需求的弱勢民眾,亦量身打造就業支持計畫,並與社會局、民政局、原民會、地檢署、區公所、里辦公處及民間團體建立網絡合作機制,協助經濟弱勢民眾重返職場。 今年就業促進講座、職場體驗活動都已陸續辦理,並邀請廠商進行產業說明與媒合徵才,歡迎預約報名,請洽04-22289111分機36200,更多資訊請至就業服務一鍵Catch網站(https://1catchjob.taichung.gov.tw/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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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勞工局設職災服務窗口 陪伴勞工走過生活危機
維護職災勞工應有權益,陪伴職災勞工走過復原之路,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勞工局設有「職災勞工服務窗口」,如勞工朋友遭遇職災,職災專業服務人員可提供協助,包含提供家屬權益諮詢、協助申請職災住院慰助金,也可連結其他民間急難救助資源,幫助家屬在這段期間度過生活危機等。 勞工局舉例說明,有次接獲職災通報,經由職災專業服務人員進行關懷慰問並晤談了解,得知工作時遭遇不幸事故的阿義,送醫後幸運地被救活,卻因缺氧過久造成腦損傷,導致雙側肢體無力,起初日常生活完全無法自理,經過半年的復健,雖恢復行走功能,卻發現視力嚴重受損,視野只剩下90度、視力經矯正只能看到眼前30公分,經身心障礙鑑定,領取重度視覺障礙手冊。 此外,阿義住院期間需支付龐大的醫療與照護費用,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因此協助申請職災住院慰助金外,更連結其他民間急難救助資源。另由於阿義視力屬永久性損傷,且公司因老闆離世,幾乎停止營運,家屬擔心未來求償無門,職災專業服務人員連結「行動律師到宅諮詢服務」,貼心提供家屬法律上建議;雖勞資爭議調解因未有共識而走上訴訟之路,但在職災專業服務人員陪同下,家屬向法扶基金會申請訴訟協助,最終在義務律師的協助下,勞資雙方在法院達成和解。 達成和解後,阿義的家人感謝職災專業服務人員陪伴與協助。勞工局表示,家屬回饋讓職災專業服務人員的心也跟著暖起來,更壯大他們繼續服務弱勢職災勞工的堅定力量。若職災勞工有職業災害服務需求,可洽詢勞工局福利促進科04-22289111分機35400。
勞動焦點
勞動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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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事業單位減班休息、資遣或大量解僱相關協處措施
如事業單位有減班休息、資遣或大量解僱情事,可運用相關補助或協處措施,俾利維護勞資雙方勞動權益。詳可參閱本局製作「因應事業單位減班休息、資遣或大量解僱相關協處措施」摺頁及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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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高機作業高風險 中市勞工局籲落實工作安全
堆高機具有機動性高且運載能力強等特色,是業界常用的動力搬運機械,然據勞動部統計資料顯示,近5年全國共發生超過47件相關職業災害,甚至包含多起勞工死亡案例;臺中市勞工局特別提醒,事業單位在拚經濟同時,更應留意堆高機作業安全,務必提供完善安全防護及管理措施,由受過專業訓練勞工操作,以保障職場安全。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參考過往職災案例,常因堆高機車速過快、搬運物料過重等因素,導致周圍人員擦撞、堆高機翻覆等意外發生,造成駕駛勞工跌出駕駛座後,遭堆高機重壓而傷亡;對此勞動部已修法要求雇主,若勞工操作堆高機時,應設置安全帶供勞工使用,並列為全國勞動檢查重點稽核項目,盼能保護堆高機操作人員安全。 勞工局特別呼籲,目前國內堆高機採源頭管理制度,製造商或進口商應確認符合安全標準且完成申報登錄,並張貼安全標示(TS標示)後,雇主才能設置供勞工使用,且後續不得擅自改裝;去年國內即發生改裝後結構強度不足,駕駛當場被壓身亡案例;為避免結構老舊發生意外,雇主應每月檢查各項安全裝置、貨叉等構造,定期維護保養,汰換不良品,作業期間更應避免趕工而疏忽勞工作業安全,降低職業災害發生機率。 勞工局強調,堆高機駕駛更應注意周圍環境,搬運路線與停放位置,近年已發生多起堆高機作業中,停放路邊且牙叉未確實置於地面,導致機車駕駛迎面撞擊致死案例,雇主除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面臨行政罰鍰外,操作人員更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及面臨後續民事責任,因此提醒事業單位平時就要落實安全衛生管理,提升職場安全意識,避免工作危害擴大至公共危害,讓每個勞工家庭都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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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勞工局協助調解勞資爭議 推動勞資和諧
為勞工服務是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的首要責任,勞資雙方一旦遭遇勞資爭議,可向勞工局申請免費又及時的勞資爭議調解或仲裁服務,由公正的第三方調解人或仲裁人(委員)協助,迅速解決爭議,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對於調解不成立案件,勞工局除提供義務律師勞動法律諮詢、勞工權益基金涉訟補助等協助,為避免訴訟耗時,勞資雙方如調解不成立後可共同向勞工局申請交付仲裁,解決紛爭。 勞工局表示,經統計去年勞工局受理3,187件調解案(包含仲裁案件4件),勞資爭議類型以工資訴求為主(占46.97%),其次是資遣費(占20.71%),職業災害補償爭議排名第三(占7.22%),調解成功率近6成,成功為1,779位勞工爭取和解金額超過2億3,183萬元。其中職業災害案件計有230件,經評估符合勞動部法律扶助資格者共有59件,由勞工局主動提供律師陪同,協助遭受職業災害勞工向雇主爭取醫療費用及原領工資等,和解金額達6,532萬元。 勞工局分享,去年小鄭(化名)在某公司擔任倉管人員,因身體不適需長期請病假,公司考量小鄭身體狀況後認為不適合繼續任職於公司,故資遣小鄭;小鄭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在調解階段雙方對於薪資及獎金等項目計算各執己見,最終未能達成共識致調解不成立。在勞工局協助下,小鄭與公司合意共同申請仲裁,依雙方擇定的方式組成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根據雙方的言詞說明及書面證據進行事實調查及釐清爭議並依法做出仲裁判斷,仲裁結果與法院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成功為小鄭爭取到薪資與獎金約5萬元。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勞資爭議仲裁亦屬訴訟外紛爭處理機制,提供當事人同樣保密且便利的紛爭解決途徑,與訴訟相較,當事人毋須給付申請費用、程序亦較簡便、迅速。仲裁審理由公正專家學者擔任,審慎地作成仲裁判斷。如市民勞工朋友有勞資爭議相關問題,請洽04-22289111分機35100;勞工法令諮詢服務,請洽04-22289111分機35200,或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撥打勞工局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中分會合作的義務律師諮詢專線04-22177268,協助勞資問題相關法令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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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勞資和諧共創雙贏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辦勞資會議宣導會
勞動基準法修正施行後,賦予勞資會議更多協商重任。為擴大輔導事業單位舉辦勞資會議,建立內部溝通管道並增進對勞資會議機制的瞭解,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於4月21日在精密園區勞工服務中心4樓簡報室,辦理「如何合法成立與召開勞資會議說明會」。 勞工局說明,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3條規定,事業單位皆應舉辦勞資會議。經統計,臺中市勞保投保的事業單位家數約9萬4,149家,目前已設立勞資會議家數為2萬3,826家,成立比率約25.3%;依107年3月1日修正施行的勞動基準法規定,事業單位欲實施加班時數彈性分配總量管制、輪班間隔縮短或例假彈性調整等措施時,應經工會同意,若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顯見事業單位與其勞工間透過工會或勞資會議進行對話,以建立適法勞動制度的重要性日趨提升。 勞工局表示,為推動勞資雙方舉辦勞資會議,市府已設置勞資會議專區、開放線上申辦e化服務、透過宣導會、研習活動、發送電子報等多元措施進行輔導,事業單位也可利用勞動部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單線上備查系統( https://meeting.mol.gov.tw/personalCertLogin ),由事業單位線上登入系統並登載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即完成報備程序,不需再郵寄紙本名冊,簡便、快速又省時。 勞工局指出,臺中市事業單位如有勞資會議相關問題,可洽勞工局勞資關係科,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109、35111、35116、35117、35118。另勞資會議流程圖及相關表單,可至勞工局網站勞資會議專區(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25/1238411/1352672/post )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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