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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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勞工出勤權益 中市府籲雇主合宜安排天災事變工時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生產口罩、消毒酒精等防疫器具用品的工廠,雇主如為配合防疫需求或振興重建工作,有使勞工延長工時或停止假期出勤必要,除一般平日或休假日的加班規定外,可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特殊加班規定。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呼籲,為顧及勞工健康權益,事後需補給勞工適當休息,若停止假期則應於事後補假,延長工時加班費及停止假期工資皆應加倍發給。 勞工局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等「重大傳染病」屬勞動基準法所稱事變,雇主配合防疫或復原重建工作,如有使勞工延長工時或停止假期出勤之必要,當日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得不受1日不得超過12小時的限制,其延長工作時間得不併入1個月46小時的加班時數上限;此外,該狀況若為事前無法預知、非屬循環性,且需緊急處理的突發事故,也符合延長工時或停止假期規定。 勞工局提醒,雇主使勞工「延長工時」應於「延長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使勞工「停止假期」應於「事後24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勞工局代理局長羅群穆指出,勞工局去年度共接獲159家次報送天災、事變、突發事件致延長工時或停止假期,累計通報960人次,其中80家次事業單位報送原因為受疫情影響,涵蓋752人次,已輔導通報單位遵守相關勞動法令。另外,勞工局針對轄內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產業辦理入場輔導機制,去年至今已完成20場次,並於去年9月間就臺中市轄內防疫物資(口罩)生產廠商進行專案法令遵循輔導。 羅代理局長提到,因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去年度將「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產業」列為全國性勞動專案檢查對象,勞工局也配合於去年10至12月期間進行專案檢查,總計完成8場次。為使事業單位一次完整掌握相關規定及保障勞工權益,勞工局特別整理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勞工出勤權益置於官網,並於官網新增線上通報服務(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25/1261097/1352546/post ),歡迎事業單位通報時善加利用。 勞工局表示,相關勞動權益問題可撥打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1999市民一碼通洽詢,也可逕洽勞工局服務櫃台諮詢(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樓新市政服務中心,將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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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防疫生力軍! 中市110年安心即時上工招募
臺中市政府為減緩疫情影響,配合衛福部秋冬防疫專案,110年再釋出衛生局、環保局、民政局及各區公所等超過600個安心即時上工職缺,109年12月已於市區、山線及海線舉辦3場面試,吸引超過300位民眾求職,媒合成功者已在110年1月上工,歡迎民眾把握機會,到市府各就業服務站台申請登記。勞工局代理局長羅群穆指出,就業服務處自109年4月起辦理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已成功媒合超過千人於市府各機關就業,此次釋出的工作內容主要協助洽公民眾量測體溫、防疫物資整備、環境消毒、防疫宣導及相關文書處理等工作。經由3場面試後,初步媒合325人,媒合成功者最快已在今年1月上工,將持續受理報名至各機關工作機會額滿為止,民眾可至豐原就業服務站、沙鹿就業服務站或各區就業服務台登記,就服處將儘速通知用人單位進行面試及上工。一名60歲的張小姐說,她在去年11月被公司資遣,加上疫情關係,不好找工作,得知此次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後立刻報名,經與用人單位面試後,面試官認為她的工作經驗及溝通協調能力適合面對洽公民眾,在現場就告知初步錄取,讓她開心不已。 就業服務處說明,只要符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登記當日前1年內,具有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紀錄的資格者,不限投保薪資皆可申請,經審查合格的進用人員,每個月最多可服務80小時,每小時按基本工資160元核給工作津貼,每月最高可領取1萬2,800元,每人最長補助6個月,詳情可電洽04-22289111分機36208或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 https://www.eso.taichung.gov.tw/ )查詢。
勞動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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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團來襲 中市府籲雇主啟動低溫應變避免職災
強烈大陸冷氣團連日來襲,為避免因低溫引發腦心血管疾病等職業災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呼籲,雇主應特別注意低氣溫作業風險,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採取必要的勞工健康保護及管理措施,以避免寒風與低溫傷害;若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採取低氣溫環境作業的各項安全衛生及應變措施,市府將追究雇主相關責任。 勞工局表示,為防止災害發生,對於從事外送、營造工程、室外清洗清潔、臨路作業及農、漁業等戶外作業,應要求勞工穿戴防寒衣物、鞋、帽、手套等,並提醒工作者彼此互助,隨時觀察瞭解是否有身體異常狀況;此外,針對具三高或有腦心血管疾病史的工作者,應減少室外作業時間,降低危害風險。 此外,都市發展局指出,因應冷氣團來襲,建築物所有權人及使用人,應自主加強巡視建築物外牆飾材是否出現脫落情況,以善盡管理維護責任,而民眾於室外通行時,應盡量行走於騎樓內或遠離已有外牆飾材脫落情形的大樓建物,以維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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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檢查合格操作天車 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日前中部發生數起固定式起重機工安意外,包含在未經檢查合格的危險性機械作業中,物體飛落造成人員傷亡。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呼籲,事業單位使用勞動部指定的危險性機械進行吊掛作業,需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請檢查合格,製造商則應協助設置單位取得檢查合格證,如非經檢查合格即使用,經查獲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具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更可通知停工改善。 勞工局代理局長羅群穆表示,危險性機械最常見為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就是俗稱的「天車」,除使用前需經檢查合格外,使用中相關操作人員也需經教育訓練合格,才具有起重機作業操作資格,每日作業前更應確認使用之鋼索、吊鏈等吊掛用具強度,並將汰換後的不良品隔離放置,避免操作人員誤用。 羅代理局長也強調,除危險性機械需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外,各式起重機具也需落實自主管理檢查,作業前擬具相關作業計畫、制定安全作業標準及落實自主管理,確實使勞工配戴相關防護具,確保勞工安全,避免職業災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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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持續防疫,中市勞工局呼籲市民及移工共同落實防疫措施
春節連假期間,許多市民及移工會把握難得假期外出旅遊或與朋友聚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特別提醒市民及移工留意,共同落實秋冬專案及相關防疫措施,出入公共場所應配戴口罩、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的社交安全距離,保持手部清潔,倘身體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共同守護彼此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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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10年五一勞動節-模範勞工選拔開跑囉~ 報名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1日止
勞工是臺中拼經濟最重要的力量,為表達對勞工朋友的肯定與感謝,市政府特別辦理臺中市110年模範勞工選拔,期透過公開表揚,讓更多市民朋友們看到這群默默辛苦付出的勞工典範,臺中市110年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自即日起接受各單位報送模範勞工候選人相關資料,歡迎本市各單位踴躍推薦報名。 本選拔依參選資格分為: 一、企(產)業勞工組:各公、民營事業單位(含企業工會、產業工會)薦送者。 二、職業勞工組:職業工會薦送者。 三、工會會務人員組:各工會或聯合組織薦送者。 推薦期限及應備文件: 一、各推薦單位應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1日止,將參選人員之下列資料送達本府辦理評選作業(以郵戳或本府收文章為憑),規格不符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臺中市110年模範勞工選拔表(正本1份、影本5份,共計6份,僅須附參選組別選拔表即可)。 三、服務證明或勞工保險投保證明1份(以A4紙張格式) 四、佐證資料(正本1份、影本5份,共計6份)。 五、工作相關彩色照片黏貼表(黏貼照片2張,正本1份、影本5份,共計6份,如附表一)。 六、參選人切結書(如附表二)。 七、參選臺中市110年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如附表三) 八、上開資料概不退還,相關文件如需留存,請自行備份。 九、經通知獲選為模範勞工者,應於接獲通知後7日內補附「警察局刑事紀錄『無不良紀錄證明書』」,未於期限內補附者,視同放棄獲選資格。 十、臺中市110年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實施計畫及附件相關表格電子檔,請逕至本府勞工局網站(網址: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優良企業、勞工與工會表揚」─「模範勞工」點選「附件下載」下載使用。 如有疑問請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江先生,電話:04-22289111轉3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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