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2014-04-01出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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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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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麗(化名)一直想要到外面去工作減輕家中經濟壓力,但為了照顧家裡的小孩,一直無法成行,且擔心請別人照顧又是一筆開銷支出,偶然間聽到親朋好友告知勞工局有這項補助,讓小麗燃起了一線希望,不僅自己可以去找工作,也可以讓小孩得到專業妥善的照顧,托兒費用又可以申請補助,減輕負擔,讓小麗沒有後顧之憂,可以安心工作賺錢,貼補家用。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出「弱勢民眾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家庭安置補助計畫」,提供勞工托兒托老補助,資格符合者每人最高4萬2,000元,預計可幫助上百個家中主要經濟負擔者減輕沉重的生活壓力,在職場站穩腳步,以獲得穩定的收入。
為協助本市就業初期或參加職訓的弱勢民眾,妥善安頓家中老小,無後顧之憂,申請者須符合:
1.設籍於本市6個月以上(或外國人與本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
2.101年1月1日以後初次或再就業,在同一企業任職滿1個月以上;或參加公辦職業訓練,並於102年12月以後結訓者。
3.家有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之子女需托育、或父母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65歲以上領有重大傷病卡,且委託有合格證照或證書之保母、照顧服務員或立案機構照顧事實。
4.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新臺幣2萬3,720元,薪資占家庭總收入90%(含)以上者。
子女托育 |
父母托養 |
半日托 |
全日托 |
7,000元/每月 |
3,000元/每月 |
5,000元/每月 |
註:最長以補助六個月為限。 |
只要具上述四種條件,即可向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子女托育或父母托養補助,托育部分最高可獲得3萬元補助,托養部分最高補助4萬2,000元。
如欲瞭解本計畫更多資訊,請上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相關表格,或撥打(04)2228-9111轉35409、3541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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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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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發現外籍勞工於新入國工作後,經常遇外籍勞工有勞動契約、薪資給付、仲介收費、文化習俗及生活適應等問題,故自102年起陸續規劃外國人工作管理雲端視訊諮詢服務,藉由運用平板電腦與本局諮詢人員線上即時通訊協助外籍勞工與雇主溝通,減少勞資爭議。
為使應聘來臺的外籍勞工儘早融入工作職場,本局已設有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協助外籍勞工,惟本市轄區幅員遼闊,外籍勞工查察員不諳外語,且通曉外語之諮詢人員人數有限,無法全面配合查察人員實施訪視,故於實施訪視時無法即刻解決外籍勞工之疑惑,透過『外籍勞工訪視即時通訊』,外籍勞工能即時透過查察員攜帶之平板電腦與本局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人員線上溝通,即時詢問有關薪資、勞動契約、工作時間等事項,本局查察員便得以其專業法令知能,告知雇主、外籍勞工正確規定,並向雇主轉達外籍勞工訴求,外籍勞工與雇主當下便可交換意見,解除潛在爭議威脅,奠定良好溝通基礎;除協助雇主與外籍勞工知悉正確法令,更促進外籍勞工與雇主建立友善職場關係。雇主如對此項服務有任何疑問可電洽勞工局外勞事務科(04)22289111#35524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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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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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推動並鼓勵勞工閱讀風氣,「臺中市勞工大學」103年度將辦理6場「聽書」講座,由講師先讀完經過票選總得票數最高的前6本書,勞工朋友每次只要撥出短短2小時的時間來聽,就可以吸收到該本書的精華內容,節省時間又能達到快速學習的效果。這樣另類「聽書」的方式,不僅提供勞工朋友更多元化的學習,讓學習不僅止於課堂上;另一方面也響應本市推行的閱讀333,藉由勞工大學讓勞工朋友能夠實踐「每天閱讀30分鐘、每週至少閱讀3次、每月至少閱讀3本書」的閱讀新主張。
票選方式:由各類別中分別勾選出1本最感興趣的書籍,最後以總得票數最高的前6本書作為本年度6場聽書講座之主題。 票選期間:自103年3月24日起至103年4月6日止。
您想「聽」什麼書呢?趕快按以下連結參與票選,我們將邀請講師來說給您聽。 http://web.ce.cyut.edu.tw/files/11-1008-433.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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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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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為小孩照顧與事業工作面臨兩難抉擇呢?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打造「家庭與工作平衡」的友善職場環境,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再擴大推動獎勵企業辦理勞工托兒服務措施,提供最高6萬元獎勵金,以獎勵企業開辦各類員工托兒服務措施,協助員工解決托兒照顧,以減少員工流動率,提升企業競爭力。
凡登記設立於臺中市之企業提供勞工托兒措施皆可提出申請,例如:與幼兒園、專業保母或相關托兒機構簽約,員工托兒享有優惠、提供員工托兒津貼、臨時托兒服務、實施彈性上下班、辦理親子成長活動等。若提供之托兒措施累積達5項以上(需包含「提供員工托(育)兒相關津貼」及「與幼兒園、專業保母或相關托兒機構簽約」,並由事業單位所提供),核發新臺幣6萬元獎勵金。(可參考下表)
獎勵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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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已申請過之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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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新申請之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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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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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維持原有托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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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一項托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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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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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維持原有托兒措施並新增至少一項托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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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兩項托兒措施(含獎勵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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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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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三項以上托兒措施(含獎勵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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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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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業單位103年度提供之托兒措施達5項以上(需包含「提供員工托(育)兒相關津貼」及「與幼兒園、專業保母或相關托兒機構簽約」,並由事業單位所提供),核發新臺幣6萬元獎勵金。不另核發上述所列之托兒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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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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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更多尋找工作的朋友能順利就業,勞工局特安排「臺中市政府103年4月份巡迴聯合廠商徵才活動」,4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到下午2時在豐原區五里活動中心(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辦理,現場有來自科技業、服務業、傳產業等26家以上在地優質廠商設攤徵才,提供1,000個以上多樣化的工作機會,讓想在山線地區找到一份好工作的您盡情選擇,歡迎踴躍參加。
欲了解活動詳情,請上大臺中人力資源網 (http://takejob.taichung.gov.tw/)最新活動查詢或電洽:04-22289111分機36100、36300。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各就業服務站/台隨時提供免費的求職求才、就業諮詢服務、協助廠商辦理單一徵才活動及聯合徵才活動,歡迎求才廠商及求職民眾就近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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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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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45條、第47條、第77條、第79條之1之修正已於102年12月11日總統公布施行,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15歲以下之人透過他人取得工作為第三人提供勞務,或直接為他人提供勞務取得報酬而未有僱傭關係者,準用童工保護規定,並增訂罰則。
二、童工(星)每日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0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
三、童工不得於午後8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
四、未滿16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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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法令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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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假如何計算? Q:小茗在工作時,因生理痛導致身體不適欲向公司請病假,公司人事人員因小茗已於6月底請畢普通傷病假30日(含請生理假6日),所以人事人員致電勞工局,詢問是否可同意小茗之生理假?
A:
一、102年12月21日總統華總依字第10200225241號令修
正公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條文,修正為:「女性受僱者因生理假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依各該病假規定辦理。」
二、因全年請生理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小茗同年7月起
仍得再請無薪之未住院普通傷病假或無薪之生理假3日。
資遣費如何計算? Q:小劉於99年1月1日任職於巧巧企業,於102年6月15日因公司即將歇業而被資遣,小劉知道要以平均工資計算資遣費,但不知道資遣費基數如何計算?
A:
一、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101年09月12日勞動4字第
1010132304號令解釋:「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終止時,其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規定。」所稱「以比例計給」,於未滿一年之畸零工作年資,以其實際工作日數分月、日換算成年之比例計算。所得之基數以分數(分子/分母)表示。」
二,小劉為94年7月1日後任職之勞工,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其工作年資為3年6個月15天,則資遣費基數為

三、小劉將平均工資再乘以資遣費基數,則為應領之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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