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電子報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退訂
出刊日期[電子報]2014-01-29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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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分區圖示春節專欄

勞工局賴淑惠局長暨全體同仁向大家拜年,祝馬到成功!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又到了農曆春節,過去一年本市勞動狀況持續的改善,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在102年公告之各縣市工商及服務普查資料中,本市「企業場所單位家數」、「從業員工人數」增加幅度最大,「就業人口數」成長為五都之最,本市「失業率」亦為五都中最低,本市能有如此優異的成績係靠本市勞工、企業辛勤的努力得來。勞工局在新的一年,亦會持續針對本市勞工朋友及企業的需求或問題,提供貼心的服務措施,致力協助及支持企業並維護勞工權益。

  今年春節自1月30日起接連6天假期,勞工局特別提醒本市勞工及企業春節期間應注意事項:
  ◎若企業因業務需要而需勞工於春節期間配合出勤者,應經勞工同意並發給加倍工資;或與勞工協商將部分休假日與其他正常工作日調移,以保障勞工春節休假權益。
  ◎企業於春節期間可能因趕工或長假前鬆懈造成災害或工廠內仍留有人員輪班作業,特別提醒勞工朋友要加強自身的工安警覺,而雇主也要加強工安管理措施並建立通報系統及緊急應變機制,莫因過節氣氛而疏忽應遵守之規定與流程,以防止意外及職業災害發生。
  ◎春節期間,不得指派合法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廠工從事居家大掃除等非許可之工作。另如有外國人或新住民前來應徵從事大掃除工作,雇主一定要檢查其護照、居留證及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正本,確認其合法性後再僱用。
  ◎求職者前往求職時,謹記求職防騙守則五不為:不繳款、不購買、不隨便簽署文件、證件不離身、不從事非法工作,避免花冤枉錢或涉及不法。

  新的一年迎來新氣象,勞工局賴淑惠局長暨全體同仁祝大家駿馬奔騰迎新春,龍馬精神展宏圖,馬年吉祥闔家歡,事事順心又如意。

 
資料分區圖示專題報導

照顧心勞工情 臺中市勞工權益基金照顧勞工向前行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秉持著照顧及疼惜本市勞工之美意,臺中市政府於101年6月1日創設勞工權益基金,希冀藉由提供各項不同之補助,諸如提供職災勞工慰助金、補助勞工打官司、照顧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生活、補助長時間工作者之健檢費用,以維持勞工生活基本需求及穩定就業。

  對於戶籍地與工作地均於本市之勞工,103年度「臺中市勞工權益基金」各項補助包括下列四項:
一、職業災害勞工慰助、生活及子女就學補助-職災慰助金,保障最貼心:於職災事故發生日或勞保局認定符合職災之日起6個月內,勞工本人因職業災害致成失能以上慰助金和住院7天以上慰助金、生活補助及子女就學補助。

二、勞工權益涉訟補助-補助勞工打官司,維護權益好措施:針對訴訟標的金額50萬元以上,補助項目分別為訴訟費用(含律師費、裁判費、司法鑑定費等)、撰狀費、存證信函費及訴訟期間之生活補助。

三、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生活補助-補助急難生活費,穩定生活在就業:針對因雇主實施無薪假達3個月以上致勞工工資減少致生活困難、雇主未替員工加保致勞工無法領失業給付致生活困難之勞工及勞工任職事業單位一年以上,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或第20條規定而離職者,可向本局提出生活補助之申請,經評估生活困難者,每人每年最長以領取2個月基本工資額為限。

四、高工時從業人員健檢補助-補助您健檢費用,乎您身體尚蓋勇:年滿35歲,服務於客運業者、醫療院所業者、資訊服務業者、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及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者以及事業單位依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簽訂書面約定書並經核備者(例如保全員),進行常見腦心血管系統疾病及肝功能指數等健康檢查,勞工毋須預先負擔費用,由本局逕撥予醫療院所。

  除了以上各項補助之外,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也有專業團隊持續協助和支持勞工朋友,針對不同類型之勞工提供適性化之服務,諸如職業災害勞工之職業重建服務或失業勞工之就業服務,並適時連結臺中市相關資源,如社會局或法律服務基金會,發揮臺中市勞工權益基金創立之宗旨,使勞工朋友能快樂工作,豐富生活。

  符合資格之勞工,如需相關申請書表可至本府勞工局網站下載運用,路徑及網址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首頁最下方/熱門服務 /勞工權益基金/,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04-2228-9111轉35217。 

 
資料分區圖示最新消息

全國首例 矽品捐贈市府勞工局勞動巡迴服務車 胡市長頒狀感謝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協助市府勞工局辦理企業巡迴輔導服務、職災勞工服務、外勞安置、勞工福利等相關業務,捐贈一輛勞動巡迴服務車,擴大對勞工的服務,這也是全國由企業捐贈勞動巡迴服務車的首例。

為表達對矽品公司的敬意,勞工局17日舉行感恩受贈儀式,由市長胡志強代表受贈,並頒發感謝狀給矽品公司。胡市長表示,臺中市事業單位近20萬家,中小企業占九成以上,這次有了矽品公司這輛愛心「勞動巡迴服務車」,勞工局以後能夠「登門踏戶」,巡迴服務各地的勞工朋友。

胡市長說,縣市合併後,臺中市幅員廣大,是香港的2倍、新加坡3倍大,於是許多市府業務盡可能深入海線、山線、屯區,不再獨立單一作業,就連每周定期召開的市政會議也「走動式」輪流在全市29區舉行,讓地方人士代表有機會和市府一級首長面對面座談,深入了解地方需求。

胡市長也說,社會局的復康巴士、農業局的流浪犬貓結紮服務等皆採取巡迴服務,現在連勞工局的勞工權益也進一步提升,他非常感謝。 捐贈代表矽品公司資深副總簡坤義表示,矽品從一間小公司發展到員工人數2萬多人的大企業,從最基本的安全做起,對自有員工的權益照顧從不輕忽。矽品也不斷和勞工局請益,這次捐贈一輛勞動巡迴服務車,希望拋磚引玉,讓更多企業效法,讓全體的勞工都能被照顧。

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這是全國首次有企業捐贈勞工局服務車,矽品還大方讓勞工局自己挑車款,市府很感謝。她說,全市幅員廣大,中小企業就占了九成以上,勞動力人口更高達132萬,雖然勞工局人力仍有限,但服務儘量全面落實,未來將利用這部勞動巡迴服務車,擴大辦理企業巡迴輔導服務、職災勞工服務、外勞安置、勞工福利等相關事項,更深入中小企業作雙向溝通。

聯絡人: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王小姐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35104

 
資料分區圖示勞工好康

102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3年2月17日起受理申請,至103年3月28日截止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洽詢電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
※紙本申請書預計於103年2月17日前供索取,詳細時間地點再行公告。紙本申請書未開始索取前,仍可下載附件電子檔列印填寫申請。

一、補助對象:非自願離職失業1個月以上,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之勞工。
二、申請資格條件,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自91年1月1日起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3年2月17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03年1月18日以前失業者),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者。
(二)申請人及其配偶10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者。
(三)未請領老年給付、至103年2月17日止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者。
三、申請限制
(一)申請人為失業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失業勞工本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不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與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時,僅能由其中1人提出申請。
(三)申請人之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高職免學費方案、齊一公私立高中學費方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但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5,000元或6,000元教育代金,不在此限。
四、補助標準
(一)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3,000元。
(二)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5,000元。
(三)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5,000元。
(四)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0,000元。
(五)獨力負擔家計,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本要點補助規定者,補助標準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五、受理申請日期:103年2月17日起至103年3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郵寄至本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100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9號7樓)。
七、其他規定請參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資料分區圖示求職求才

農曆年後中市府巡迴聯合徵才活動再起動,來大甲拜媽祖找工作!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為協助更多尋找工作的朋友能順利就業,勞工局訂於2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到下午2時在大甲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大甲區水源路169號)辦理「臺中市政府103年大甲地區廠商聯合徵才活動」,現場將有來自科技業、服務業、傳產業等20家以上在地優質廠商設攤徵才,提供1,000個以上多樣化的工作機會,讓想在年初就找到一份好工作的您盡情選擇,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欲了解活動詳情,請上大臺中人力資源網 (http://takejob.taichung.gov.tw/)最新活動查詢或電洽:04-22289111分機36100、36300

  除以上徵才活動,臺中市就業服務處並隨時提供免費的求職求才、就業諮詢服務、協助廠商辦理單一徵才活動及聯合徵才活動,歡迎求才廠商及求職民眾洽詢就業服務處暨所屬就業服務站(台)。

 
資料分區圖示就業資訊

勞工局免費職業適性診斷服務開跑囉!歡迎有需要的求職者踴躍報名參加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還在對未來的職涯方向煩惱嗎?或是頻頻轉換工作,卻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嗎?別擔心,針對上述職涯問題,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特別規劃於103年1月份起免費提供「職業適性診斷服務」,不論您是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經常轉換工作的求職者、重返職場的朋友或是來台的新住民,都能透過科學化的職業適性診斷服務,由專業的職涯諮商師解析您個人特質及所適合的工作類型,同時藉由勞工局就業服務處的就業輔導,幫您找到適合的工作,進而穩定就業。

  去年勞工局職業適性診斷服務共提供1,500個免費名額,但因報名人數踴躍,供不應求,故103年將名額提升至1,800位,希望能幫助更多對職涯方向不明確及想轉業的求職者,找到適合自己從事的工作,以順利穩定就業。如欲瞭解進一步資訊,可上大臺中人力資源網(http://takejob.taichung.gov.tw/) 查詢,或撥04-22289111分機36322 廖小姐洽詢。

 
資料分區圖示最新法令

102年12月25日就業服務法修正雇主聘僱外籍勞工失聯通報、申請遞補等規定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已於102年12月25日公告修正就業服務法(下稱就服法),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外籍勞工連續曠職3日或終止聘僱關係通報
按原就服法,外籍勞工有連續曠職3日且失去聯繫或雇主與外籍勞工間聘僱關係終止,雇主須向當地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書面通報,現新增入出國管理機關為通報機關之一,另若雇主發現外籍勞工已經有曠職且失去聯繫之情形,雖尚未達連續3日,雇主仍得先以書面向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先行通知以進行查緝。

(二) 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後之遞補程序
原按就業服務法,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雇主,於外籍勞工行蹤不明經依規通報後,滿6個月仍未查獲始得申請遞補,現已修正為經通報3個月仍未查獲即可申請遞補;又非家庭類之外籍勞工雇主原須於行蹤不明外勞查獲後始得申請遞補,現亦修正為經依規向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通報後滿6個月仍未查獲者,即可申請遞補,惟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係以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

(三) 家庭類外籍勞工轉換後遞補程序

原聘僱家庭類外籍勞工之雇主,其所聘僱家庭類外籍勞工轉換後,雇主須重新辦理招募、聘僱程序,此次修正後,家庭類外籍勞工於聘僱許可期間內經雇主同意而轉換雇主或工作者,並已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出國者,原雇主即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

詳細修正內容雇主可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網站首頁/法規彙編/法規查詢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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