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2013-01-03出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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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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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七家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繼聯合行銷活動,創造亮眼佳績後,最近又聯手開創「魔法森林」品牌,第一波推出組合式商品禮盒,禮盒內搭配各家工場的特色商品,多元化選擇,全是身心障礙員工親手製作,品嚐美味,多一份感動滋味。勞工局長賴淑惠呼籲民眾多支持,送禮自用兩相宜。 由臺中市府勞工局輔導的七家庇護工場,近年來,年年舉辦聯合行銷活動,既行銷產品,也提高能見度。勞工局局長賴淑惠說,今年的聯合促銷在11月結束,前後四個月,總營收達1800多萬元,比去年同期的1200多萬元,足足成長5成。景氣低迷,能創造亮眼成績,足見身障團體的產品受到肯定,讓他們信心大振。 「庇護工場產品能被大眾接受,是勞工局最樂見的成果!」賴局長指出,庇護工場產品,過去大多得仰賴企業認購支持,近年來,多家庇護工場的客源結構逐漸改變,除了企業支持外,一般消費者也成了主顧客,例如瑪利MAMA庇護商店,提供的烘焙產品及簡餐、飲品,就吸引很多新市政中心附近住戶上門消費。另太平區公所前的溫馨咖啡小站,販賣的掛耳式咖啡豆禮盒,香醇咖啡勾引消費者味蕾,業績有所提升。 在社會大眾支持下,多家庇護工場漸漸站穩了腳步,可喜的是,它們破除同行相忌迷思,聯手打造屬於臺中庇護工場的共同品牌「魔法森林」,未來要朝聯合行銷發展。賴局長表示,團結就是力量,庇護工場異業結盟,商品更多元,可以提升競爭力。 至於用「魔法森林」做為庇護工場共同品牌,是因為庇護工場就像「魔法森林」,就服員無不卯足「變魔法」決心,要教好身心障礙朋友一技之長。在庇護工場藉由動手做,他們邊學技能,邊見習職場,培養自立更生信心。換句話說,庇護工場出品的各式各樣商品,例如看來簡單的手工餅乾,有可能是他們經過一再失敗重做,才能成功上市。所以說,庇護工場的商品,不只是商品,還是身心障礙學員學習成長自立的成果,吃在嘴裡,內心會多一份感動滋味。 趕在年關前搶商機,第一波「魔法森林」品牌的商品禮盒已上市,禮盒內搭配多種烘焙,包括迦南園烘焙庇護工場的手工餅乾及牛軋糖,潭子區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的蔓越莓酥,瑪利MAMA手作麵包店的餅乾和香草茶,還有太平區溫馨咖啡小站的掛耳式咖啡包,全是各家庇護工場的招牌商品。 賴局長表示,大臺中幅員廣闊,七家庇護工場分佈各地,過去要嚐遍各家產品或服務,得往返奔波,如今七家結盟,一張訂單,就可以依著消費者的預算與需求,包括烘焙商品,甚至清潔服務,都可以接受客製化搭配,實惠又省事。她呼籲,企業認購或送禮自用都適宜,可以品嚐美味,又支持身心障礙者就業,一舉兩得。
魔法森林禮盒內容 (採客製化搭配,可組合各家庇護工場組合產品,也可指定單一購買,價格需電洽確認) 1. 瑪利MAMA手作麵包:樂活香草茶、手工餅乾、牛軋糖、杏仁片。 2. 伊甸迦南園烘焙庇護工場:手工餅乾、牛軋糖、蔓越莓酥、藍莓酥 3. 伊甸潭子區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手工餅乾、牛軋糖、蔓越莓酥、 藍莓酥 4. 溫馨咖啡小站:掛耳式咖啡豆禮盒 5. 蓮心餐飲庇護工場:餐點折價券 6. 瑪利媽媽清潔工作隊:清潔服務折價券、家用清潔相關用品 7. 向日葵清潔工作隊:清潔服務折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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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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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班開班資訊
2012-12-26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課程名稱:辦公室文書處理培訓班 開班日期:102年01月23日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2年01月18日止 辦理單位:逢甲大學(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電話:04-24517250分機2411、2429)。 訓練經費:5,165元 課程內容:文書處理應用實務、電子試算表應用、多媒體簡報製作、電腦繪圖與影像處理等..共計240小時。
參訓資格:限定失業者參加,一般失業勞工須負擔受訓經費20%,特定對象(45歲以上中高齡、獨力負擔家計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生活扶助戶(符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更生保護人)、長期失業者(連續失業達1年以上,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最近一個月曾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家庭暴力被害人、外籍配偶、大陸配偶(獲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因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非自願性離職者(需經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安排職業訓練)、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失業者(需經各承訓單位甄試錄訓),經徵選錄訓後,一律免費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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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職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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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名稱: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廠區 活動時間:102/1/10 13:30~15:30 廠商地址: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9鄰馬場路1號 職 缺 :技術員(20名) 工作內容:操作機台、零件組裝、目檢 工作時間:四班二輪 工作地點:后里廠區 基本資格:高中職畢 活動地點: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后里區廣福村9鄰馬場路1號) 辦理單位:大甲就業服務台 電話:04-268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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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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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近日來接獲許多企業及勞工朋友來電關心國定假日排定問題,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等(明訂於同法施行細則第23條)共19日均應休假,工資雇主應照給,雇主若經徵得勞工同意,在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以下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之休假日包括: 1、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元月一日) 2、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3、革命先烈紀念日(三月二十九日) 4、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二十八日) 5、國慶日(十月十日) 6、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十月三十一日) 7、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 8、行憲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9、五月一日勞工節 10、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元月二日) 11、春節(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12、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13、民族掃墓節(農曆清明節為準) 14、端午節(農曆五月五日) 15、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日) 16、農曆除夕 17、臺灣光復節(十月二十五日) 適用勞動基準法者之事業單位應按其規定給予勞工休假,惟勞雇雙方可依行業特性或事實需要,與勞工協商同意後調移部分休假日。而勞雇雙方經協商將部份休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者,被調移的休假日當天就不需再休假,遇到例假日也不需再補假。 102年之國定假日適逢勞工例假日(假設推定隔週休勞工的例假日在週日,即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所規定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稱為例假),應補假1日。例如,102年端午節(農曆五月五日)適逢勞資雙方約定之例假日為星期日者,翌日應補假1天。 勞工局呼籲事業單位按勞基法規定之休假日工資照給並給予勞工放假,如有調移休假日之必要者,事業單位應事先與勞工協商,並將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後調移之休假日公開揭示,以避免衍生爭議。 本市勞工朋友如有勞動法令之疑義,歡迎電洽本府勞工局,電話(04)22289111轉35200或本府1999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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