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電子報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退訂
出刊日期[電子報]2015-02-06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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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分區圖示專題報導

農曆新年即來到 勞工局持續守護勞工權益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政府為呼籲雇主善盡照護勞工之責任並配合勞動部啟動勞動條件專案檢查,自即日起將首波針對違反勞動條件法令比例較高之行業為住宿及餐飲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支援服務業(包括保全服務業等)、運輸及倉儲業與醫療保健、批發零售業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等,執行專案檢查把關,務必使每個勞工都能過個好年。

    農曆春節將近,雇主因趕工衝業績或業務需要往往使勞工有超時加班或未給休假的情形,或僱用大量臨時工讀生,特別提醒雇主應善盡照護勞工責任,不可為衝刺業績而犧牲勞工時間及健康,市府首波將強力執行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以維護勞工權益。

    勞工局黃局長荷婷進一步指出,除了加強勞動檢查外,擔心雇主因不清楚法令損及勞工權益而遭受處分,勞工局將提前擴大辦理勞動基準法宣導活動,務使每個雇主清楚瞭解勞動基準法之內容,在打拼工作的同時也要照顧勞工健康,讓勞雇雙贏齊過好年,而且,勞工局亦有提供巡迴輔導服務措施,事業單位如有勞動法令之疑義,可向勞工局提出,除有專人解說相關法令外,亦可派員主動到廠服務,以健全勞動友善職場。

    另民眾在迎接新年的同時,仍應遵守就業服務法聘僱外籍勞工相關規定,千萬不要因圖一時方便,指派自己聘僱的外籍看護從事清潔打掃等許可外之工作,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外,若是請別人家的外勞或是身分不明的外勞從事打掃清潔,罰則更是重,應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農曆春節連假期間,勞工局持續提供不打烊服務,如有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或聘僱的外勞遇緊急臨時狀況,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中市勞工局將由專責人員受理並處置,即時提供勞工及家屬協助與諮詢,保障春節期間勞雇雙方權益

 
資料分區圖示勞動焦點

臺中市104年五一勞動節模範勞工選拔報名開始囉!請踴躍參選!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請本市各推薦單位於104年2月26日前送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評選~
    為表彰本市勞工對國家建設及經濟發展之貢獻,並發揚敬業樂群的精神,臺中市政府每年皆會辦理五一勞動節模範勞工表揚,臺中市104年五一勞動節模範勞工選拔自即日起至104年2月26日止受理報名,請各單位踴躍推薦人選參與選拔或轉知所屬(轄)踴躍參加選拔,參選人員選拔表件請於104年2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本府勞工局。

    凡加入經本府立案之各產、企、職業工會為會員或受僱於本市轄區內公、民營事業單位之現職勞工(工作地需於臺中市),符合參選規定並經各工會(或理事會)審核或事業單位推薦者,得參加選拔為本市模範勞工。請各單位踴躍函報符合資格的人員參選,並請依選拔及表揚實施計畫所訂方式辦理。

    各單位報送時準備的資料如下:選拔表、佐證資料(一式十二份)、查核無刑事犯罪紀錄證明同意書、參選人切結書、服務證明及勞保年資證明正本各一份(以A4紙張格式),送本府勞工局辦理評選,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不予受理。

   如有疑問請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胡小姐 電話:04-22289111轉35105。

 
資料分區圖示勞工好康

「勞工藝級棒」獎勵在職勞工自我提升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為鼓勵工作地在本市之在職勞工自我提升技能,強化就業競爭力,使優質勞動力帶動本市產業發展,勞工局針對取得與現職工作有關的甲、乙級技術士證照或參與國際級或全國性之公開正式技能競賽獲獎者,予以獎勵。
補助對象及資格
  1.參賽獲獎獎勵:凡工作地在臺中市之在職勞工參加勞動部所推派參加國際技能競賽或勞動部所辦理之全國性技能競賽(含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獲獎者。
  2.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凡工作地在臺中市之在職勞工取得勞動部核發之甲、乙級技術士證照,其證照必需與現職相關,但已申請其他機關之獎勵(如:具原住民身分向原住民委員會申請證照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
獎勵標準
1.參加勞動部所推派之國際技能競賽獲獎獎勵:
  (1)金牌(第1名):獎金新臺幣拾萬元及獎座。
  (2)銀牌(第2名):獎金新臺幣伍萬元及獎座。
  (3)銅牌(第3名):獎金新臺幣貳萬元及獎座。
2.參加勞動部所辦理之全國性技能競賽(含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獎勵:
  (1)金牌(第1名):獎金新臺幣貳萬元。
  (2)銀牌(第2名):獎金新臺幣壹萬元。
  (3)銅牌(第3名):獎金新臺幣伍仟元。
3.取得勞動部核發之技術士證照獎勵:
  (1)甲級技術士證照:獎金新臺幣捌仟元。
  (2)乙級技術士證照:獎金新臺幣參仟元。
  (3)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得依勞動部認可比照甲級或乙級。
申請時間:本要點之獎勵申請應於獲獎日起或取得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資料分區圖示就業資訊

週三不能錯過的事-定時定點徵才活動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勞工局104年「週週有徵才─定時定點徵才活動」,單月每週三下午2點於陽明市政大樓、雙月每週三下午2點於臺灣大道市政大樓辦理徵才活動。

    徵才廠商及職缺訊息將公告於大臺中人力資源網(http://takejob.taichung.gov.tw/),歡迎民眾踴躍參加;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市府就業服務台或東勢就業服務台。
週週有徵才、月月一主題─定點定時主題式徵才活動
時間

2、4、6、8、10、12月
每週三下午2點

1、3、5、7、9、11月
每週三下午2點

地點 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市府就業服務台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陽明市政大樓1樓就業服務站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聯絡電話

市府就業服務台
(04-22289111分機35650)

東勢就業服務台
(04-25771761)

 
資料分區圖示最新法令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立法院於1月20日三讀通過,有關提升勞動債權之受清償順序與第一順位之擔保物權相同,自公布後8個月施行外,其餘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一、提升勞動債權受償順序:勞工被積欠6個月工資、舊制退休金及新、舊制資遣費之債權受償順序提升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二、適度擴大積欠工資墊償範圍:擴大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納入舊制退休金及新、舊制資遣費,合計最高6個月平均工資;並將法定提繳費率由現行萬分之10提高至萬分之15。

三、課予雇主定期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提撥狀況之義務:雇主應於年終檢視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提撥狀況,如不足未來一年內符合退休資格勞工退休金給付所需者,應於規定期限內補足差額,未依限補足者,課予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四、建立金融機構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詢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狀況之機制。

五、加重雇主未依規定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之處罰:從原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提高至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

六、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應公布事業單位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另主管機關得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為量罰輕重之標準。

 
資料分區圖示勞動法令Q&A

勞動法令Q&A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勞工於配偶分娩時,可否請陪產假?
Q:辛苦了近十個月,小如終於即將臨盆,先生(小林)期待可在產房內與太太共同迎接寶寶出世,可是小林在公司身任要職,擔心公司會不予給假,小林正左右為難?
A:查新修訂「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是以,小林可以依前開規定於小如分娩當日及其前後15天內,向事業單位提出陪產假申請,陪產假之薪資並應由雇主照給。

勞工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事業單位得否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規定予以強制退休?
Q:小林的部屬於去年年底,因工作中不慎致手臂遭機械割傷,目前向公司請公傷假中,但因傷勢過重,公司擔心請假期間過長而影響業務運作,因此,要求小林逕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規定強制該勞工退休,公司這樣做對嗎?
A:依勞動部104年1月13日勞動福3字第1030136648號函釋:勞工因執行職務致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仍應符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第2款規定,經治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雇主始得終止勞動契約,尚不得逕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規定強制員工退休。因此,該員工除業經治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否則小林不得逕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規定強制該勞工退休。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