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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廢止「信用合作社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

勞動部公告廢止「信用合作社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

 

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原於88年公告信用合作社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員工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1第1款之規定,得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之1之規定。

勞動部於106年10月20日以勞動條3字第1060131722號公告上開人員自107年1月1日起不再適用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7-11-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