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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勞工大學本(106)年度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能力提升專班

臺中市勞工大學本(106)年度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能力提升專班

歡迎各事業單位踴躍申請!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及第17條規定,受僱者得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俟育嬰留停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法定因素外,雇主不得拒絕。

為協助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減少適應工作內容及環境之磨合期。

勞工大學規劃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能力提升專班,補助事業單位於企業內部自行辦理,以協助受僱者熟悉工作內容,提升工作技能,並可減少復職成本,營造勞資雙贏之友善職場環境。

(一)  師資:具從事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所復職之工作內容相關經驗者。

(二)  訓練人數:同一事業單位,僅限申請1班,每班須訓練5-10人,其中必須至少有1人以上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已復職或即將復職之勞工。

(三)  訓練地點:以回復工作之事業單位場所為主。

(四)  訓練期間:由授課師資規劃,惟最長不超過1個月。

(五)  訓練時數:由授課師資規劃,惟訓練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

(六)  補助經費:補助事業單位講師鐘點費800元/小時。

如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能力提升專班或詢問相關問題,請洽詢中興大學04-22855506

另事業單位員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事業單位有短期替代人力需求,可向臺中市就業服務處洽詢相關事宜,洽詢電話:(04)2228-9111 分機 36100、36200、36300。


本市勞工大學業已建置新網站(網址: https://tclc.nchu.edu.tw/index.php),勞工大學本年度6大類勞工職能升級學程皆於該網站公告

凡設籍臺中市或工作地在臺中市之在職勞工,年滿15歲以上均可報名選讀,符合補助資格者更可獲得學費補助,請有意選讀者儘速上網報名,或洽詢勞工大學專線04-22805517。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7-11-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