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小心停看聽,「7不3要」破解求職詐騙
隨著暑假及畢業季到來,無論是為貼補家用或賺取零用錢之在學學生,或是已經畢業準備邁入職場之社會新鮮人,皆殷殷期盼尋得一份好工作,然而面對數以萬計的求才廣告,要如何看穿裹著糖衣的求職詐騙慣用手法?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青年學子,尋職時應持平實的態度,切忌貪心或好高騖遠,小心謹慎才是避開求職陷阱的不變法則。
勞工局表示,曾經有學生於暑假期間透過網路搜尋到「薪優/免經驗/學生可」的打工機會,經電話聯繫求才公司表示是經營「茶葉」買賣,工作內容是請求職者至指定地點領取包裹,再將包裹內現金透過郵局寄往他處,並約定薪資每週8,000元,該名學生不疑有他,卻在工作2週後遭警察逮捕,才驚覺自己成為詐騙集團車手。經警察訊問後,學生表示公司人員從面試到正式工作僅用電話及通訊軟體連繫,故不確定公司確切地點及其他相關人員,以為只是單純的物流及收款工作,卻誤入求職陷阱,還背上詐欺罪嫌。
勞工局特別提醒求職者前往應徵工作前,可先到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New/),查看該公司是否有合法立案登記,並運用多方管道瞭解求才公司營運狀況及工作內容,如果徵才廣告未留公司名稱及地址,切勿冒然依電話告知之地點前往面試或直接進行工作。此外,應觀察面試過程中是否過於草率,如於求職過程發現徵才公司有不合常理的情形(例如:要求先購買產品、提供信用卡資訊、需先繳交保證金或簽訂不合理之契約等),可蒐集人事時地物及徵才廣告等證據資料,向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出檢舉;但若涉及刑事詐欺或危及人身安全,也要記得立即向警察局報案處理,以保障自身權益。
勞工局長黃荷婷再次呼籲:面對五花八門的徵人廣告,要提高警覺,避免誤入陷阱,務必謹記「7不3要」原則:
不繳款
不辦卡
不購買
不飲用
證件不離身
不隨意簽約
不非法工作
面試要陪同
要確定公司合法性
要存疑不合常理的情形
謹慎求職,安全就業,求職陷阱諮詢專線:04-22289111轉35607,相關資訊亦可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求職防騙暨保障就業隱私宣導網」(http://www.jobsafety.taichung.gov.tw/)